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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叙写:“今宜明典刑:凡杀人越货者,虽耄耋必戮。”

……

文章写到此处,虽然引经据典,言辞达意,文采精华。

但也不过是将题目展开论述,却始终未曾写到解决问题的根本。

当然,普通学子写到这等程度,通常也能得到一个不错的评分了。

再写下去,那也不过就是“剿抚相合”而已。

或许各有侧重,却难出新意。

陈叙又写:“若长治久安,必以利导。”

而后点题开篇,说明应当如何解决“贫困饥寒、生存之大欲”这个根本问题。

《管子》云:“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

要想让桀骜不驯的山民听话,变作顺民,还能有什么办法?

那当然是让他们吃饱穿暖,给予利益啊。

陈叙又写:“然利不可轻授!”

随随便便,直接奉送,那肯定是不可以的。

于是便要利用山林的特性,在山下要道开辟榷场,召集商贾,形成互市。

使商贾以盐茶布匹、粮食等物,与山民交换各类山货。

陈叙又提到,设立市场只是一个开始。

有市场以后更要管控物价,立“平准之法”,使山珍发挥出山珍应有的价值,使商贾不至于因利而乱价。

此后,“长治久安”的又一个关键点来了。

陈叙写:“宜令首批得利之民,举发同寨悍匪,能擒贼酋者,赐田免赋;隐匿不报者,连坐封山……”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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