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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了。

黑暗的教室里面,顿时扩出烛光,把前排的人都照亮了。

其他人嚇了一跳,连忙往后面躲,一时间搞得鸡飞狗跳。

路不宣却故意让余切看清楚他的脸:“我除了倒卖票,我还卖小玩意儿,这是钻石牌的红蜡烛,本来是拿给小夫妻结婚用的!”

怪不得路不宣能做倒爷呢!

这生意太大了。

“我说了些我的故事,我也想听听你们的想法。实话实说,几年后我可能就做老师了。燕大是我的母校,也是最好的学校,学生们不读书,我感到很痛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余切有点明知故问。

一个女的举手道:“余老师,您在国际上知名,当然也不在乎什么金钱。可是,我们是在乎的。”

余切点点头:“我也爱钱,我是个俗人,我总觉得我的钱不够多,我还想做华人作家的首富,大大的超过查良庸。”

“你们知道的,我和他有点矛盾。”

这话让学生们都笑了起来。

那个问话的女生大著胆子钻到烛光里面道:“余老师,读书就是为了赚钱,如果已经赚了钱,读书还有什么用?”

这女生是那个“马亚楠”,半道儿才进来的。

余切以为她是个罕见的女倒爷,没料到她却自己介绍道:“大家敞开了说话吧。我是学生会的,很多人都认识我。我在《校报》做编辑,天天写文章。有一次我写了个很不错企业改制论文,发到了期刊。”

“我等了四个月,等来了一张奖状和十五块钱。那个论文上的名字並不是我,而是另外两个人,我是第三人。”

“我把那证书撕烂了,之后就安心做生意了。我没什么背景,以后也分不到好单位,了不起百八十块钱一个月,这还算不错的……我只有下班后继续做倒爷。在这个年代,读书还有什么意思?”

“是啊!”之前有寻呼机的男生也道。

又有人走到烛光里面,直言道:“余老师,您也不常来上课,说实话,我们都没怎么见过你。”

这是余切最开始念到的男生。他说:“您是万县的状元,我们都知道,因为都看过您的高考小说。不瞒您说,这虽然是个经济学的选修课,却有很多中文系的学生来,就因为胡岱光是您的老师。”

“路不宣我认识他!他也是状元!他那个班里面21个人,没有一个人不是状元!我也是状元,我是粤省西边儿一个小县城的状元。兄弟姐妹四个,我排第二,跃出『农门』之前,我每天吃两顿饭,还吃霉变了的馒头。”

“学习之外,我还放猪,打草。我竟然能考上燕大,家里面亲戚奔走相告,大摆数日宴席,我也以为我很厉害。”

“可我来了燕大才知道,状元和状元之间,仍然有很大差別!高的,像您!几年间就能做上大作家,样样都叫人挑不出毛病,胡老师最爱向我们提起您,激励我们!可是那低的,就像是我,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都不如人。我只会看小说,看完小说之后,我常常感到空虚,因为我知道那种天才不是我。”

“余老师,你才是书里面那样的人!”

他没有破防,只是在陈述事实,余切破防了。

干部子弟怎么会去做小商品的倒爷?他们直接倒卖批条。

这都是些曾经的“余切”们,或者是上辈子的“余切”们。

路不宣,余切想起来这人了。

他是燕大中文系的学生,后来做了猪肉大王,全燕大第一个卖猪肉的状元——確实做生意做出了名堂。

很多人说路不宣是第一个“脱下长衫的孔乙己”。他脱得有点早,脱得太乾脆。

可其他人怎么办?

只有读书。

做倒爷是不行的,也就出了个路不宣。

余切听人说完,然后道:“你现在还吃得不好?”

“不好,燕大的食堂太贵。我只能拿来打牙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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