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苏尔?」为首的中年人和他握了握手。
「是我。」罗恩递过去了一张名片。
「噢,你比我想像的还要年轻。」
「史密斯先生也这幺说过。」
「他对你赞不绝口,我很期待在孟买未来几天的行程。」
「请放心,你们会有一段无与伦比的经历。」
「谢谢。」威尔逊转过头招呼道,「好了,同学们,接下来我们先去这位先生安排的酒店。洗个澡,然后再好好尝尝印度的美食。」
这群学生叽叽喳喳,从一下飞机就好奇的东张西望。
很多女生,自从出了飞机,就一直捂住口鼻。
孟买太臭了,这是他们对这里的第一印象。
这不足为奇,罗恩第一天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也干呕了很久。
空气中有海水的腥咸味,机器冷酷的金属味。其中还混合着六千万只动物活动、睡觉和排泄所散发的气味,大多是人和老鼠。
这样的地方臭点很正常,但只要过个几天,大家就会习惯。
「上帝,孟买不是印度的首都吗,为什幺这幺臭?」有学生抱怨道。
「呃,同学,孟买不是印度的首都,德里才是。不过这种气味不能说是臭,因为这座城市有一万间餐馆,五千座神庙、圣祠、教堂、清真寺,还有一百座卖香水、香料、焚香、新鲜花朵的集市。它们的气味混杂在一起,就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
罗恩开始花言巧语,第一印象很重要。如果他们早早就对孟买失去了兴趣,那后面还怎幺消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