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那个小公司不简单?」罗恩问。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帮派。它背后的另一家公司,甚至还投资了这部电影。」
「什幺?」罗恩脑袋有点乱。
「这是宝莱坞的常态,」乔普拉耸耸肩,「黑帮参与电影投资。只是我没想到纳迪姆和他们也有联系,他出卖了我们。」
就像之前说的,这个年代多数宝莱坞电影,都拿不到银行的贷款,必须仰赖私人投资。
因为银行既不理解也不信任宝莱坞,拍一部电影所需的资金是庞大的,遑论电影公司可能同时开拍好几部电影。
从投资到回本往往要好几年,倘若电影不卖座,情况势必更糟。
谁的手上会有这幺多闲钱呢?只有黑帮。
他们也乐见黑钱经彩色电影胶片的运转被洗白,一部票房大获全胜的电影,发行一个月后便有四倍于投资的收益进帐。
因此对黑帮而言,电影投资是将非法收入转为合法盈利的最快捷的方式。
毫不夸张的说,若没有了黑帮的资助,印度的电影产业会顷刻间垮塌。
电影人将不得不仰仗银行和证券经纪的垂怜,而后者的电影品位自然与黑帮大佬的截然不同。
若没有了黑帮的资助,印度电影人的星梦不可能做得这样盛大、暴戾、热情奔放。
乔普拉名声在外,无需黑帮也能筹到足够的资金。
但为了避免黑帮捣乱,他还是接受了一部分来自他们的投资。
这也是宝莱坞常态,排排坐,分果果,大家都有的吃。
只是黑帮很少插手非他们主导的电影的运作,这次索要音乐卡带版权实属罕见。
「外界传闻,纳迪姆-塞拉万组合和达乌德帮关系密切。你知道的,他们都是牧民。」乔普拉解释。
「他们为什幺要这样做?」
「据说是两人和T系列唱片公司之间有版权费纠纷,他们干脆怂恿达乌德帮的某个头目拿下这次的音乐版权,双方必定私下达成了协议。」
「吃里爬外啊。」罗恩啧声。
「人都是贪婪的,总想要更多。」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纳迪姆插手,我们会和T系列唱片公司达成合作?」
「T-Series是印度最大的音乐发行商,他们愿意出3亿卢比,买我们的音乐版权。」
「多少?」罗恩倒吸一口凉气。
「3亿卢比,我们本来就快要谈妥的。」乔普拉伸手比划。
「也就是说,我们电影没拍完,也没上映,就开始盈利啦?」
「前提是这笔交易谈成,达乌德帮不插手。」乔普拉叹气。
前两天他差点丢掉小命,就因为拒绝了那家小唱片公司的报价。
「我来谈!」罗恩拍板。
他俗人一个,尤其爱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