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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被拒绝!

事实上,不管从哪一个角度,他们都不会同意的。

尤其是考虑到现在德国国内球迷的反对声音那么大,怎么同意?

谁敢同意?

“我待会儿就打电话,让同事们赶紧研究一下你们提交的文件。”格林德尔点头答应。

劳巴尔也是这么答应的。

可杨诚着急啊。

不急不行。

因为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现在是10月中旬,杨诚还是希望能够赶在16年2月1日之前完成。

但中间还有一个圣诞节。

这就很麻烦了。

一旦赶不到在2月1日之前完成,万一法兰克福真的降级,那就亏大发了。

“不用找了,理由都是现成的,法兰克福的参赛资格几年前就已经移交到法兰克福股份公司手中,而中方公司现在收购的就是法兰克福股份公司的所有股份。”

“100%控股,中方公司可以通过法兰克福股份公司行使所有权力,这已经在事实上违反了50+1政策!”

劳巴尔、鲁梅尼格和格林德尔都是面面相觑。

见过这样的人和事吗?

这世界实在是太荒诞了!

竟然连反对的理由都帮忙找好了,简直离谱嘛!

“行,你赶紧让他们提交,我这边就去打电话。”劳巴尔一阵好笑。

反正我不管了,公事公办,肯定没错。

格林德尔也是这个态度。

杨诚倒是看向了鲁梅尼格,“你上次不是打算站出来支持我的吗?”

“我说过吗?”鲁梅尼格忘了。

“你没说过吗?”杨诚笑哈哈地反问。

鲁梅尼格顿时知道,这小子在开玩笑。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起诉呗。”

“然后呢?”

“如果德国国内行不通,那我就去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起诉。”

要是欧盟那边还不行,那就是真没办法了。

类似这样的案件,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搞定的。

起码需要几个月时间。

难怪杨诚着急了。

……

随着法兰克福这边通过了收购计划,立马开始向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提交各种材料,这也立马引起了德国国内媒体的强烈关注。

舆论越闹越凶。

尤其是德国球迷。

先是有法兰克福反对收购的球迷,到俱乐部办公室和法兰克福市政府外去抗议。

接着是其他城市的球迷抗议这桩收购。

理由很简单,这笔交易违反了50+1政策。

根据50+1政策,中国财团收购法兰克福有限公司的100%股份,其实并不受影响。

但问题就在于,法兰克福股份公司持有法兰克福俱乐部的德国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

有了参赛资格,就有了表决权。

但是,按照50+1政策,投资者最多只能拿到49%的表决权。

所以,除非中国财团把参赛资格转交回到俱乐部会员大会的手中,否则就是违规!

因为在德国,足球俱乐部的所有权是属于球迷会员的!

有且仅有3支球队是例外。

沃尔夫斯堡和勒沃库森,都是长期经营俱乐部,从一开始就例外。

霍芬海姆是长期投资超过20年,所以被破例。

可就算是如此,霍芬海姆的投资者霍普持有俱乐部96%的股份,实际也只有49%的表决权。

当然,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对外的一种说法。

莱比锡红牛?

不,莱比锡红牛不是例外。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依旧还是严格遵守50+1政策。

这次,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的反应速度很快,积极回应了媒体和球迷热切关注的焦点问题,马上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两大德国足球管理机构都无一例外地对外表示,中国财团收购法兰克福一事,违反了德国足球的50+1政策,将不被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允许。

如果双方依旧坚持要完成这场交易,法兰克福俱乐部将被剥夺德国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

新闻一公开,立马就在德国国内得到了巨大的支持。

大部分德甲球迷都积极反对外资收购。

哪怕是中国财团给出的承诺都非常吸引人,但依旧不允许!

因为这些承诺是给了法兰克福,而不是给整个德国的球迷。

而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的表态,也在法兰克福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

那些已经支持收购的球迷倍感失望,而原本坚决反对收购的球迷都非常激动。

法兰克福主席彼得·费舍尔更是在法兰克福汇报采访中表示,“这是足球的胜利!”

“一场伟大的,捍卫传统的胜利!”

只要收购没完成,他就还是法兰克福的主席。

可就在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阻止这场收购的第二天,中国财团在德国的代表律师出现在德国西南的卡尔斯鲁厄。

律师代表中国财团,正式向德国联邦法院起诉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

起诉的理由是,这两大机构的法规违反了欧盟和德国的反垄断法。

“它限制了参与足球俱乐部的市场准入,垄断者滥用权力,导致德国市场上的投资者别无选择!”

“参加德甲联赛的唯一途径就是,我们必须要服从这些规则,这是对垄断权力的滥用!”

中国财团的代表律师表示,这一条法规根本经不起司法和反垄断法的审查,因为它在不成比例地限制了体育公司股权市场的竞争。

德国联盟法院对外宣布,受理这桩起诉案。

这立马在整个德国都再一次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中国财团是一口气直接就把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两大机构,同时给告上了法院。

德国足球职业联盟dfl执委会发言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50+1政策是德国足球的基本组成部分。

dfl将积极配合联邦法院的调查,但政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作为职业足球联盟,我们必须要确保联盟法律在社会上扎根,确保竞技体育,尤其是拿到参赛许可证的球队,跟德国民众之间的紧密联系。”

对于50+1政策的法理问题,dfl代表律师指出,dfl并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足球协会在其体育组织自主权的框架里面,从根本上独立于国家,有权通过自己的法规来维持基层体育和可控资本体系的存在。”

“这在体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价值体现!”

德国球迷联盟则是坚决反对投资者进入,并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组织更多的抗议活动,希望能够产生更加重大的社会影响。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始终如一地执行50+1政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50+1政策!”

不仅如此,德国球迷联盟还要求dfl和德国足协必须要立即出面表态。

“如果法兰克福不愿意遵守50+1政策,他们可以滚出职业联赛,我们不欢迎这样的俱乐部存在于我们的联赛体系当中!”

还有不少理智的球迷认为,既然事涉反垄断,那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应该出面,审核50+1政策,如果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那就赶紧想办法去弥补,尽快堵上这个漏洞。

中国财团的律师显然也是早有准备。

在下一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直接拿出了证据。

在德国足协dfb章程的第16c条,以及德国足球职业联盟dfl章程第8条都有规定。

只有各自俱乐部持有大部分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才被允许参与联赛的比赛业务。

但有例外。

dfl章程第8条第3款中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续20年投资和推广俱乐部足球运动的商业企业,自行控制联赛参与者。

沃尔夫斯堡、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这三支球队,都是通过第8条第3款,来规避50+1政策,也就是所有球迷所熟悉的特例。

按照欧盟和德国的反垄断法,如果德国的50+1政策如dfb和dfl所说,是出于值得鼓励的社会和道德原因,从反垄断法的豁免中受益。

那么,它就必须是以统一的、一致的、非歧视性的方式对待所有的会员。

问题就来了。

如果你dfb和dfl坚持认为,50+1政策适用于反垄断法中的豁免条例。

那么,沃尔夫斯堡、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是怎么拿到特例的?

反过来,如果你认为,狼堡、药厂和霍村拿到特例是合理的,那你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

你选吧!

两个只能选一个,你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这几乎可以说,就是一枚王炸!

当律师扔下去时,除了球迷还在慷慨激昂的抗议、游行和发泄之外,从dfb到dfl全都鸦雀无声。

德国媒体采访了很多精通体育法的律师、法院的法官,咨询他们对中国财团代表律师的观点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没办法!

绝杀!

但仅仅只是这样?

不!

很多球迷其实都有一个误解。

以为50+1政策是基尔希集团破产之后,德甲球队出现巨大的破产危机时诞生的。

实际上不是。

它诞生于1998年。

基尔希集团是破产在2001年。

所有人都知道,98年的德甲是处在最鼎盛时期。

当时整个德国足球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俱乐部股份制改革,多特蒙德等俱乐部上市也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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