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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又说:不孝有三,皮草为大!

孔子的话能错?那是万万错不得的,咱是中国人,就信孔子这一套!!

一想到这儿,荀展立刻觉得,熊掌,哦,不是,熊皮真是现在自己最迫切的需求,没这个就对不起长辈,对不起祖宗,对不起……算了,不能算,算起来特么的能算到三国老荀家那头去。

想起熊掌,哦!又错了,是熊皮,荀展立刻精神一振!

抄起鱼枪装进自己枪囊中。

「走,米纱!」

米纱一听,立刻觉得主人大约要是带自己出去玩,立刻腾的一下子就站起来了,撒欢似的跑前跑后的。

这时候的米纱可不怕任何东西,什么成年同类,什么美洲狮野狼的,在自家主人面前就是一盘菜!

米纱现在很吊!

这里除了荀展这个主人,就没有它不敢吼的活物!

看到荀展这边一动,不远处的几只狼也跟着站了起来,本能让它们觉得:这人似乎要出去打猎去了。

现在熊肉已经吃光了,但肚儿鼓圆的狼,开始为下一顿打算了。

狼可不傻,知道这位出去,怎么着自己都能从中捡点东西果腹,从现在发生的情况来看,似乎比它们自己打猎的收获还要大,更何况还不用花力气吃饭,傻狼才不跟上。

就这么着,荀展带着米纱钻进了林子里找熊,而几只狼则是吊在后面,随时准备蹭点吃喝。

不得不说,这小队伍,顿时就有了一种浩浩荡荡的气质了。

这样的队伍出去,能有什么收获?

小动物嗅着味就颠了,大的?暂时还没遇到。

转悠了好久,荀展这才猎了一头傻鹿,也不知道这玩意是怎么了,看到自己也没有跑,说实话,荀展觉得自己要不干死它,都有点对不起它的傻脑子。

扛着鹿回来,荀展给自己和米纱留了鹿排还有两个鹿键子,至于别的全都扔给了几只狼。

当天晚上,荀展就给自己炖了一锅的鹿肉,味道还成,比熊掌差不少,但比鱼肉好。

不过,当晚上荀展躺到床上的时候,就难受了,浑身开始燥热,翻来覆去的怎么着也睡不着,脑袋里就想着两个字:女人!

这时候,荀展才领略到,为什么以前古代的影视剧中,男人只要涉及到传宗接代,床弟间的威猛,就得喝点鹿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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