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时钥只是继续说着:“本来还以为爸爸肯定会拒绝的。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万一那家伙死活不同意,我就搬到朋友家去住。
“我那个朋友和我是同一个乐队的。她个子小小的,性格很软、很乖,真的非常可爱。但唱起歌来却是歇斯底里的,有一种非常强的冲击力。她的眼睛里有着光……那是在生活中遭遇诸多劫难,却仍旧不放弃的光。
“最初她只是来帮我调音的,后来我们成为了朋友。我很好奇她是什么时候学的音乐,又和她一起去KTV唱歌。
“当她握住话筒的时候,她几乎瞬间就变了一个人。
“像是夏日的蝉。深埋于黑暗之中多年,终于有朝一日能被阳光普照,就燃烧自己生命的每一秒大声咆哮。我虽然会弹吉他,但我在此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摇滚,那时的我更喜欢民谣……”
她说着,看了一眼明珀:“还有以前跟小明哥学的一点钢琴。那时的我喜欢更安静的音乐……它能够在我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洗涤心灵。只是,有些时候钢琴越弹就会越寂寞。
“而从那时开始,我就迷上了摇滚的生命力。
“我觉得,其他人也应该听听她的歌声,于是我邀请她组个乐队。说实话,我现在有点后悔了。”时钥沉默了一会,没有就“为什么后悔”这件事继续说下去,而是换了个话题:“我被那种气魄所感染,甚至感觉自己被救赎了。我竞然很羡慕她。比起按部就班的去上学,这才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我当时甚至有些跃跃欲试……因为这样我就有叛逆的借口了。
“结果没想到他居然同意了。”
她苦笑着:“现在……我大概就知道,他是为什么同意了。”
脸上那复杂的笑容,像是品尝到了极苦的咖啡。
“那你妈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