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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克却已不怕。

因为这只狼已经吃饱了,它虚了……

不,不仅仅是吃饱,它把自己吃圆了!肚子塞得满满的,透过薄薄的肚皮看出內臟的形状。

食肉动物在捕捉到猎物后,一定会最先吃猎物柔软的腹部。因为更好撕咬吞咽,內臟有更丰富的微量元素。还有內臟更易腐烂,肉则更容易保存等因素。

这头雄鹿拥有罕见的巨大体型,体重约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內臟也有20公斤以上。

和林克预想的一样,这头狼饿极了,它在过去的二十分钟时间里,狼吞虎咽的把整头鹿的內臟掏空吃下去。

当它钻出来时,因为肚子太大,差点儿卡在鹿肛门出不来。在火把的照射下,撑圆的肚皮甚至呈半透明状。

这样子的狼,丧失了敏捷优势,没有了狠辣。

也失去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这就是雪原生物的生存法则,有吃的时儘可能多吃,在被血腥味吸引猛兽到来前离开。別说猎物太重拖不动,能也不行,一路血跡暴露巢穴位置。

它现在拖著大肚子,別说衝锋撕咬,连转身都不灵活了。

这样的狼,还有一个小时前拼命的气势吗?

必然不能。

“嗬!”当距离还剩20米时,林克发出吼叫声挑衅,还將火把压低,让它看到燃烧的火焰。

“嗬!”林克又往前大跳一步!第二次吼时,狼向后轻轻跳了一下。它犹豫的看著鹿的尸体,又看看逼近的林克,目光在二者之间游弋。

“嗬!”林克再度大吼,猛的作势冲一下,狼这次连续向后退了两小步。它以为自己还有选择,但在人类眼中,它已经输了。

“嗬!”林克最后大吼一声,將手里的火把扔了出去!

火把划著名橘红的圆圈儿,先在鹿的尸体上撞了一下,然后朝著雪原狼飞去。而林克,举著斧子紧跟其后!

抡圆的大斧,在空气中砍了个寂寞。

狼跑了。

在火把飞来的一刻,雪原狼就丟下猎物,夹著尾巴,“嗷呜~~~”的叫著跑向黑夜深处。狼终究是怕了,这顿饜足的饱餐足够它挺一个星期,现在它才是穿鞋的那个。

也许它会念念不忘,等消化一些再杀个回马枪。

也许它指望著,林克吃饱后给它再留点儿残羹冷炙,但这些想法註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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