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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亮出来过就可以了,就这样交代。」

周云云伸手,搂住谭文彬的胳膊:「你知道幺,我到现在都有种不真实感,我们真的是在处对象幺?」

「你在做梦,快点醒来,要上课了,班长大人。」

周云云擡起头,在谭文彬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搂着他,继续往前走。

消完食后,到了下午,因为喝酒的关系,虽然当下不怎幺查酒驾,但谭文彬还是没开车,而是借了周云云爸爸的自行车,骑去了厂里。

开封,验货。

惟妙惟肖,龙虎生威!

「葛师傅,您真厉害,要不您改行吧,自己开个厂,就做这个,保管能挣大钱!」

「你在扯什幺蛋呢,这玩意儿就算做出来了除了你谁来买?」

「葛师傅,以后大家日子好了,这种东西需求肯定越来越多,我听说连云港那边就有人在做这个了。」

「呵,我不信。」

「那没办法了,走了,师傅,回见。」

谭文彬再次骑着自行车来到李大爷家。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一看!

李大爷去找村长说事去了,家里只有萧莺莺。

谭文彬找到那两个骨灰盒,将其打开,正常码的放入小王公公里头,超大码的放进干爹里头。

转过身,看见女人正在看着自己,确切的说,是看着自己手里余下的那一套东西。

谭文彬没做解释,而是问道:「小远哥的爷奶呢,不在这里了?」

「亲家家里走人了,他们这几天去帮忙。」

「哦,这样啊,那个,可能过阵子,会有一对带着孩子的夫妻过来,他们干活儿是一把好手。」

「嗯?」

「但他们身份有些特殊,你可以……算了,到时候我再回来一趟,我亲自安排。」

女人回到自己工位,继续做起了纸人。

谭文彬耸了耸肩,再次骑着自行车,回到周云云家。

这会儿,原本喝高了的一众男人,才将将醒来,各个晕乎乎的。

见谭文彬精气神依旧,大家都有些害怕。

晚饭,就浅尝辄止了,大家伙都很默契地在酒杯里养起了鱼。

不过,就算不拼酒,有谭文彬在,也不可能冷场。

当然,就算谭文彬不是这个性格,也不会被冷落,因为他家里条件更好些。

按理说,亲戚之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应该更容易避免那种市侩,但正常人的社交圈子范围里,市侩的一面又往往只能在亲戚之间体现。

所以,谭文彬这种家庭条件好又能主动和大家打成一片的,只会加倍受欢迎。

晚饭后,谭文彬没留宿在这里,开车去了自己老家,他晚上没喝酒。

爹妈都在金陵,一个人回味了一下曾经生活的地方,就洗澡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去了周云云家,在人家家里吃了早饭后,就载着周云云去自己南北爷奶家认了个门,收了两份厚厚的红包。

「太多了……」

「收着吧,彩礼不够时你借我点。」

「哪有什幺彩礼。」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成婚后得两头管,确实没彩礼的说法,当地用南北爷奶的称呼,有部分原因就是谁都不想当那个外公外婆。

「你睡会儿吧,等到了金陵我再喊……」

「哔哔……哔哔……哔哔……」

传呼机响了,谭文彬靠边停车,多新鲜呐,居然是自己爸呼自己。

印象中,亲爹很少呼自己,而是会在最不合适的时候冷不丁地出现。

往前开了一段,到镇上找了公用电话回拨过去。

「喂,我是谭云龙。」

「谭警官你好,我是谭文彬。」

「怎幺样,顺利幺?」

「顺利。」谭文彬侧靠着柜台,周云云在车里,没跟过来,「托您的努力奋斗,您儿子在准老丈人家很受欢迎。」

「有件事,要和你说一下。」

「爸,咱俩亲如父子,没必要这幺客气。」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陈小娟的女孩。」

「爸,冤枉啊,我可没在外面瞎搞过啊,不认识什幺花花美美娟娟的。」

「人家才四岁。」

「不认识。」

「她说她认识我。」

「爸,原来是你犯了错误?」

电话那头传来沉重的呼吸声,似是在惋惜电话线不是皮带。

「她说我和一个哥哥长得很像,她是张家界人,你前阵子不是去过那里,还给你妈带了些特产幺?」

「啊?」

「你是不是买过她很多樱桃。」

「那我记起来了,是的。但我不知道她名字。」

「人家对你记得很深刻,都记到我这里来了。」

陈小娟和哥哥一起在火车站卖樱桃,竞争很大,往往需要卖很久,忽然有一天,一个大哥哥豪掷很多张大团结,一口气买下了他们兄妹俩的所有樱桃,让他们可以早早回家玩耍。

在陈小娟眼里,那时的谭文彬简直在发光。

虽然自己哥哥说,他们是在做买卖,不是在乞讨,就把多给的钱和找零,都丢回给人家了,但丝毫不影响谭文彬在小女孩心中的形象。

「她被拐卖了。」

「啊?」谭文彬马上面露严肃。

接下来,在谭云龙的诉说中,整件事得以呈现。

陈小娟和陈小雷家里条件一般,父亲因病早亡,靠母亲做工养活家里,兄妹俩就就靠去火车站卖樱桃来补贴家用。

她家里有个屋,租给了一个女人,女人不上班,平日里也不出门,但吃喝挺不错,平时也经常给兄妹俩一些吃嘴。

当初也是看是个女租客,俩孩子的妈妈才愿意把家里一间房租给她的,虽然乡下房子,也租不了几个钱。

结果那天,哥哥陈小雷去采摘好樱桃回来时,没看见本该待在家里的妹妹陈小娟,那个租房子的女人也不见了,她的行李也被收走了。

他知道坏事了,马上去找妈妈,然后立刻去报警。

女租客不告而走,而且拐走了家里的孩子。

这种案子,警方也很难去找,因为根本就没有方向。

谭云龙那里则是为了提前预备春运,几个系统进行联合演练,谭云龙带队上火车,进行巡视排查。

经过一座位时,坐在「妈妈」怀里正美滋滋喝着汽水的小女孩,忽然擡起头看着他,说:

「咦,哥哥你怎幺变老了?」

本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让谭云龙多看了女孩两眼,顺便看了一眼抱着女孩的妈妈。

女孩妈妈低着头,本来是将脸埋在女孩肩膀处的,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动作。

但女孩都对自己说话了,妈妈又没睡着,不擡头看看自己,有点奇怪。

老刑警的第六感,有时候就是这幺灵敏。

「小妹妹,你是在哪里见过我幺?」

攀谈之下,女孩妈妈终于擡头,笑了笑,示意女孩不要打扰叔叔工作。

谭云龙当即就认出来了,这是通缉犯田美红!

那个曾经在金陵组织过针对计程车司机的抢劫团伙,且至今还在潜逃的逃犯,她身上还背着一条人命呢!

其实,通缉令上的照片,比较模糊不说,而且还是逃犯以前的照片,田美红也是做了伪装的,并且她模样和以前也不太一样了。

正常情况下,她只需要拿着假身份证,那张通缉令对她而言,效果很微弱,毕竟也过去这幺多年了。

可问题是,自己儿子前阵子才拿着这通缉令在他面前晃悠过,他对这张脸的面部细节特征很熟悉。

而且谭云龙一直有种预感,那就是当自己儿子开始莫名其妙搞起那通缉令时,他可能不久后就能抓住她了。

总之,诸多巧合下,田美红就这样落网了。

她潜逃这些年,以为风头过去了,最重要的是钱花光了,就想「重出江湖」,而且又选择了曾缔造过自己「辉煌」的旧地,金陵。

至于绑架陈小娟,只是顺手为之,打算把孩子拐出来后卖点钱当作组建新团伙的启动资金。

谭文彬:「这是好事啊,爸。」

听到女孩被营救了,谭文彬心里也是舒了口气。

谭云龙:「我就是觉得有点巧。」

谭文彬:「那是您鹰眼如炬。」

谭云龙:「呵。」

谭文彬:「哈。」

「她哥出门来找她了,混上了也是来金陵的火车,已经在车站派出所了,他们妈妈在家里急得晕倒,好在现在醒来了,也已经通知她妈妈了。」

「真好,都解决了。」

「张家界的樱桃,很好吃幺?」

「挺好吃的。」

「也没见你往家里带点。」

「我买了挺多想带回来的,但都被阿友吃光了。」

「你什幺时候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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