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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

谭文彬背着林书友向医务室走去,李追远则背着大包小包走向家属楼。

推开院门,里头很安静。

一直到李追远走到落地窗前,里头也没有动静。

女孩并未如以前那般,主动打开窗,赤着脚站在那里。

落地窗没锁,李追远轻轻将其打开,走了进去。

女孩躺在床上,正在睡觉。

李追远站在床边,借着透进来的月光,看了一会儿。

被子在旁边。

李追远伸手拿起被子,感知到里面残余的温度,知晓女孩原本是盖着被子的,刚刚她也起了床想开窗像往常一样迎接自己。

但她记起了自己说过的话,就又躺了回去,扮演起了睡觉。

只是这被子,她是按照少年的习惯折叠盖肚子上的,当时已来不及重新折起。

李追远把被子折叠好后,轻轻盖在女孩肚子上。

然后他将身上的包都放下来,躺在床下地毯上,闭上眼。

他累了,他想睡觉了。

余婆婆被提前解决,意味着自己接下来会有一阵子安稳期,可以心无旁鹜地睡觉。

过了一会儿,女孩缓缓坐起身,将身上由少年为自己折叠好的被子小心翼翼擡起,搁到一边。

然后她侧身来到床边,左手撑着自己下巴,就这幺看着地毯上熟睡的少年。

月光同样洒在他身上,像是染上了一层辉。

至于星星,则都在女孩眼里。

警车大规模出动,进入同安镇西郊,更有好多辆绿色卡车,上面下来了荷枪实弹的武警。

先完成包围后,再进行突进抓捕。

整个过程,比想像中要顺利得多。

因为所有杂技团成员都是坐在原地等待抓捕,一个个比秋后的蚂蚱还吧,完全蹦不动了。

整个杂技团,除了老女人和柔姐外,其余都是普通人,是地地道道的人贩子。

因此,不少人在「鬼打墙」中,已出现精神崩溃的症状,见到冲至自己面前的警察,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边痛哭流涕一边主动诉说起自己的犯罪事实。

谭云龙站在警车旁,点了一根烟,他现在很困,正在强打精神。

因为明天上午有假,所以才放开了喝了点酒,谁知道又出了事。

庆功宴上,领导还在夸奖自己表现优异,刚到新的工作岗位就连续破获悬案,号召大家向自己学习。

等自己收到传呼,出去打了电话喊大家集合出动时,领导自己都异了,竟来了句:「又要破案了?」

他倒没想那幺显眼,可谁叫他儿子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不停打来,把他老子点得跟个灯泡似的。

「谭队,那个表演棚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男尸女尸?」

「我.·我看不出来。"」

「带我去看看。」

谭云龙走入表演棚,看见了那具造型十分奇特的尸体,骨肉分离。

且人肉那部分,明显经过长时间大面积地击打,已完全血肉模糊。

谭云龙走近观察了一下,说道:「是女尸。」

身边的小周好奇地问道:「这是怎幺弄的?」

「用石头砸的。"

「啊?」

谭云龙指了指尸体附近,大量沾血的石块小周咂舌道:「这到底是有多大仇啊,人死了还在不停地砸。」

「除非凶手杀人后还重新布置了现场,否则看地上石头的分布,以及地板上鲜血痕迹,砸的时候,死者应该还没死,她还在移动。」

「砸这幺多石头还不死,这死者也太离谱了吧?」

「先保护好现场吧。」

谭云龙等人走出表演棚,外面,武警正押着一个个杂技团成员上车。

同部门的小芸警官好奇地问道:「谭队,您这是又怎幺知道这里是人贩子集团的?」

「我儿子在金陵念大学。"

众人都是原本一个办公室,现在都是谭云龙队里的,都觉得这个开头有点耳熟。

谭云龙继续道:「彬彬你们是见过的,上次来过我们办公室还给你们带了早餐,他今天和同学到这里玩,瞧出了这个杂技团的不对劲,就跟我说了。」

大家都点点头。

只有小周,应该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居然敢大着胆子道:「谭队,又是您儿子——-我不太信呢。"

都是警察,干这一行的,没那幺好敷衍糊弄,只不过以前不好意思说。

这时,有位武警走了过来,指着远处站着的一个男的一个小孩说道:「那个人要自首。」

小周:「也是人贩子?」

「不是,他说他原本想来这里卖儿子,但后悔了,想要回儿子时被拒绝,对方把他打了,然后将他和儿子一起关进了笼子。

那小孩子说,是个叫彬彬的哥哥,救了他们。"

大家闻言,神色都变了变,居然还真是这样,谭队没说谎。

小周马上道:「谭队,我错了。」

「呵呵,没事。」

谭云龙摆摆手,表现出一副:你们看,我说的就是事实的神情。

可心里想的是:

兔崽子这次手脚怎幺这幺不干净,救人还能被人看见。

到时候得来警局走一趟流程了,可别耽搁了小远的事。

这章七千字,加上中午那章,今天也算更新了一万四五了,主要是每天更新基础字数一上万,

再往上加就比较难了,我码字速度不快,还得想着加点乐趣点什幺的,就更需要耗时间找感觉,所以不是把原本的一万字分开发装两章的,请大家明鉴。

明天这个副本收尾剧情,我会多写一点,

最后再求一下月票,我会努力多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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