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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格芒特並不知道溪流锋锐曾经討厌过他。

他是曾经无缘由地招惹过这支人类平均战力最强的土匪部队几次,趁人之危和刻意针对都有,甚至他还试过想抢走米拉小姐的枪,但是,佩格这一辈子招惹的人,实在太多了……渐渐自己觉得很正常,很好被理解。

“想抢你们的枪就要被討厌吗?我抢了是给马克用的,结果还不是一样杀大尖?!”

“趁韩青禹失忆找他麻烦,就要被討厌吗?你想打败一个比自己强的人,不趁他虚弱的时候去砍他,难道等他最强的时候去?!脑子不好吧,你们。”

“以前老子还趁克里斯汀阿姨来例假,去偷袭过她呢!”

“你们溪流锋锐也太小气了!”

“简直不可理喻!”

当然,就算佩格芒特知道自己被討厌了,其实也没问题,什么都不会影响。

“什么,你们討厌我?哦,那又怎么样?老子跟你们一起砍大尖而已,又不想跟你们谈恋爱。”

他大概会这么想,然后等会儿打完了,有机会,再趁韩青禹不在,突然抢了温继飞或米拉的枪就跑。

再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一阵。

…………

“砰!”

“砰!”

在佩格芒特衝杀的过程中,战士们其实依然在战斗,温继飞手中的狙击枪,也没有停止开火。

战场上终於有大尖向他们露出后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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