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十八年,韩雨梨第一次像个泼妇一样张牙舞爪的扑向了秦小春。
然而刚一抬脚就听“咔吧”一声,高跟鞋的鞋跟居然断了。
脚踝一扭,整个人尖叫着扑进了秦小春的怀里。
“那个……哥知道我魅力无限,可是你也不用这么主动吧,我这……有点不习惯。”
这是什么凡尔赛发言啊?
韩雨梨刚想开喷,人已经被秦小春再次打横抱起来,放到了一边的椅子上。
然后那个死渣男就蹲在地上脱下了她的鞋袜。
“我就说嘛,那些名牌有什么好的,真不结实。你看你这脚腕子都肿了。”
“你要干嘛?”
“还能干嘛?你这又不是卤猪蹄,还怕我啃一口咋的?忍着点,会疼。”
说话的功夫,秦小春已经按住她肿起的脚踝轻轻揉了起来。
有一点点疼,不过更多的是麻酥酥的好像过电一般的感觉。
韩雨梨抿着嘴,看着蹲在脚边的男人,心里有些复杂。
最早知道他,是在刘婷婷的讲述中。
这就是个好吃懒做,每天就想着攒钱带妹子去旅馆的下头男。
后来运气好,穷人乍富,就开始到处勾搭女人,而且心眼特别小,别人多看了他一眼都要报复回去。
十足的就是个痞子。
所以第一次见面韩雨梨就非常的冲。
几番接触下来……这货确实是个不怎么要脸的痞子。
可是他的本事却远没有刘婷婷说的那么不堪。
甚至还有点与众不同。
除了秋风哥外,她认识的所有男人在她面前都像是条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