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科举中的省试时间曾有过调整,在光宗之前,省试通常在正月举行。
光宗时,大臣何澹上奏指出正月考试天气寒冷,考生手僵呵笔,难以书写,请求将省试推迟半月。
此建议被采纳,省试时间调整至二月,宋理宗则延续了这一制度。
通过省试者为贡士,意为贡献给皇帝的士子。
没通过省试者则为举人,但南宋的举人跟明朝有着本质区别。
明朝举人是终身制,享有读书人的各种福利。
南宋举人本意是『被推荐上去的人』,指的是他们通过了州府的发解试,被『推荐』去参加省试,可以直接理解为准考证。
关键是这个准考证不是终身制的,有效期为「一届省试」,时间长度在一到三年之间。
一旦使用过了,无论成败,资格即告结束。
要想再考,必须从头再来。
当然,对于那些屡试不第者,朝廷有个特殊的「特奏名」制度。
皇帝会出于仁慈开恩,特许他们直接参加殿试,并授予一定的官职或出身。
而要获得「特奏名」资格,需要累积达到一定的省试落第次数,比如考满五次什么的,就有资格参加了。
嗯,有种为祝枝山量身定制政策的感觉...
当晚,烛火通明的堂屋内,七八位夫子分坐案前,各自面前都堆叠着厚厚一摞试卷。
辅广端坐在主位,手中捧着朱笔,不时接过夫子们递来的卷子审阅。
夜渐深,砚台里的墨汁凝了又添,不少夫子揉着发酸的手腕,但神情没有半分松懈。
毕竟这是省试之题,学堂学子们的应答总能看出几分真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