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终于抵达了光辉城。
林凡挑起车窗帘子的一角,眯着眼打量这座号称魔法灯塔的城市。
确实够大,也确实够气派。
五十米高的城墙全是整块大理石砌出来的,白得晃眼。
墙面上密密麻麻刻满了防御法阵的纹路,在阳光下隐隐流转着微光,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溢散着魔力波动。
城门口的车队排成了长蛇,一眼望不到头。拉货的板车、冒险者的坐骑、贵族的豪华马车挤作一团。空气里混杂着马粪味、香水味和那种大城市特有的铜臭味。
但这会儿,没人关心排队还要排多久。
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像是被磁铁吸住了一样,死死粘在林凡这支队伍中间的那十几辆大车上。
确切地说,是粘在那些还没来得及遮严实的铁笼子上。
笼子里挤着一百多个精灵。
虽然衣服破了点,脸上脏了点,但那种天生的底子是盖不住的。尖耳朵,白皮肤,还有那种即便落魄也带着点清冷劲儿的气质。
路边的人群炸了。
“卧槽!那是精灵?活的?”一个背着大剑的佣兵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还特么这么多?这支骑士团是把哪个精灵部落给端了吗?运气这么好的吗!”
“别挤!踩着老子脚了!”旁边一个胖商贩拼命往前凑,那眼神贪婪得能滴出油来,“这得值多少钱啊?上次奴隶市场的一只残疾精灵,都卖到了五十金币!这一百多只,还都是健康的……这队人马,发大财喽!”
“你看最前面那个笼子!”有人指着西尔芙所在的囚车,声音都在抖,“那个气质,绝对是极品!搞不好是族长级别的!这种货色,起步价至少三百金币!要是拿到地下拍卖场,那些大贵族能抢破头!”
议论声像苍蝇一样嗡嗡乱响,甚至有不少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
几个穿着管家制服的中年人,手里捏着手帕,眼神闪烁地在队伍周围打转,似乎在评估这批“货物”的成色,盘算着怎么跟主人汇报,要不要买上几只。
还有几个看起来不太正经的佣兵团伙,手都按在了武器柄上,虽然不敢明抢,但那种恶狼看见肉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林凡坐在马车里,把帘子放下,隔绝了外面那些赤裸裸的视线。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弱肉强食,明码标价。
在这里,没有人在乎笼子里关的是不是智慧生命,他们在乎的只有这玩意儿能卖多少钱,能换多少金币,能满足多少变态的欲望。
“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凯撒的声音从前面那辆马车传过来,带着那股子特有的嚣张劲儿,“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这都是本少爷的私产!滚远点!”
这一嗓子吼出去,外面那种肆无忌惮的窥探稍微收敛了点。
毕竟凯撒那辆马车上的家徽太显眼了,雄鹰家族,哪怕在光辉城也是有头有脸的势力。
队伍终于进了城。
一进城门,喧嚣声更大了,简直像是进了个巨大的菜市场。
“林凡,我就送你到这儿了。”
凯撒跳下马车,走到林凡车窗边,也没什么架子,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我得先回家族驻地报个到。这批精灵……你自己看着办。要是有人敢找麻烦,你就报我的名号。”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亮闪闪的雄鹰家族的徽章扔给林凡,“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