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紧张的商谈,整整持续了近四个小时,直到深夜十一点多才结束。
其实何林淑仪早就按照陈大山的要求,把初步方案准备好了。
而且她在洽谈过程中,一直都占据着一定的主动地位,条理十分清晰。
之所以谈了这么久,主要还是在向祁主任他们提要求、要政策!
当然,这么大的事,就算是祁主任这个省经贸委主任,都是没法直接拍板的。
大部分都只是详细记录,等后续向上级汇报或开会商讨后,才能有准确结果。
暂时确认下来的,就只有股权划分和出资方案。
省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持股百分之二十五,以土地使用权、承担征地补偿费用、完善基础设施(三通一平)的形式入股。
现如今只有极少数经济特区开始试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其他地区所严格执行的,依然还是行政划拨制。
没有土地出让金,没有使用权租金的概念。
甚至有关土地使用年限,都还没有具体规定。
按照规定,这种土地使用方式,陈大山他们其实是要承担征用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征地管理费。
或许是为了扶持省内出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合资企业!
也或许是因为祁主任他们都知道,丹水镇这种山区小镇上的地块根本就不值多少钱,觉得那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拿的有些脸红。
所以都没等陈大山和何林淑仪开口,他们便主动提出承担了所有费用。
而何林淑仪所代表的港岛陈氏实业,则是持股百分之二十五,以两百万港元现金入股。
陈大山持股百分之三十五!
以技术、货源渠道、现有销售渠道和现金组合的方式入股,技术和销售渠道折算为一百八十万港元,然后再注入一百万港币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