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徐苍柏那边虽说得笃定,他心里还是悬着块石头,生怕出什么变故,只能选择速度更快的电汇。
要是真出了什么意外,至少还有时间去补救,不至于眼睁睁错过时机。
公司账户上的钱不能动,个人资金就只能使用个人电汇!
而这个年代的个人电汇的费用,实在是高得可怕。
1982年国内电汇有统一规范,个人汇款按金额的百分之一收取汇费,不足一毛按一毛算。
这么算下来,陈大山这一百万,光汇费就掏了一万块,还得另加七毛钱的电报费。
即便是他现在不缺这点钱,这笔汇费也依然是出的心疼肚疼!
当初买下城北小院也才花了一千二百块!
这一万块,都可以在昌河市买七八套房了!
陈大山不是没香港直接把钱取出来,以现金形式带到省城去,把这笔汇费省下来。
可这是一百万啊!
这么大的取款额度,已经远远超出了银行的常规业务能力。
在这个普通工人月工资仅几十元的年代,一百万就是极其罕见的巨额资金。
银行网点的现金储备就只能应对日常小额存取需求,单个网点,甚至是地区分行,都很难一次性筹备一百万现金。
另一方面,现在的银行也还没有成熟的资金调度机制,即便真允许他一次性取这么多钱,也至少得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报备。
银行还得层层上报,从上级银行,甚至是央行申请调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