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归说笑归笑,现在要做的并不是等着,达标的四个人都在首批的两百个信息里面。
刑事自诉要走在民事的前面,而这里就要涉及到另一个因素,也是平时很多人都不怎么重视但却极其重要的因素,管辖权。
管辖权是有规定的,不是这個法院管辖的话,你去起诉人家直接会不受理。
前世看的那些小说,比如什么开局账号被盗之类的,居然在一个法院把所有的网络犯罪行为人都给告了。
简直是逗笑呢,网络诽谤侮辱之类的罪名,其管辖都是基于人的,也就是说和现实犯罪差别不大,要么是犯罪行为地,要么是被告人居住地。
这两个地方才有权力对这种案件进行管辖!
所以,现实情况下,你如果真的想对网络诽谤或者侮辱你的网友提起刑事自诉,在第一步从互联网平台公司拿到对方信息后,第二步要去对方的居住地提起自诉。
为什么不去犯罪行为地,答案是你不知道他这个侮辱诽谤行为是在哪做的,所以你只能推测,应该就是在他住的地方,
所以,仔细看看吧,一个汉东省吕州市,一个汉北省叫园山县的地方,魔都有一个,剩下最后一个在汉西省。
为什么不维权,真的是太麻烦了,大规模的维权更是麻烦。
尤其是自己还不像那些主角一样有钱,可以随便请律师到全国各地去帮忙起诉,只能自己跑。
幸好,网络民事侵权行为的管辖稍微没那么严格,其中侵权结果发生地同样可以起诉。
这也是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可能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侵权行为地算是对方住的地方,结果地嘛,就可以理解为你住的地方。
当然,还有网络运营平台计算机设备所在地也算是管辖的一个地方。
现在要做的就是挨个先把刑事给告了,第一站魔都!
魔都这边的这个,根据注册信息显示,今年三十六岁,年纪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在网上那么激动干嘛。
都说四十不惑,这位仁兄也不知道是干嘛的,都快四十了,整天还在网上各种带节奏。
算了,之前给过伱们机会,结果你们都不理会,那现在是人是鬼,就得牵出来看看了。
也就是自己没下狠心,否则去魔都找精神科做个鉴定,完了就说网上的诽谤侮辱行为导致自己睡眠不好,精神焦虑。
这个就叫后果严重,到时候量刑就不好说了,缓刑都可能变实刑。
魔都,宁区法院附近,老唐安顿下来后便出了门。
证据什么的基本上都准备好了,网络上的诽谤罪或者是侮辱罪,相关证据并不需要那么多。
对方的信息是必须要有的,当然,具体住哪里,平台公司那边也没有,需要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然后呢,就是对方侮辱或者诽谤之类的言行,截图也好,拍照也罢,都可以,但是想作为刑事证据的话,最好进行公证。
不是说自行拍照截图不能作为证据,而是这些证据的效力没有那么充足,有的法官可能会采纳,有的法官会不予采纳。
但是如果你公证之后,那就没问题了。
所以在去法院之前,老唐先跑了一趟公证处,对自行取证过程进行公证。
当然,这个证据如果不认,你还可以和法院申请,由法院和网站联系,从网站后台调取对方发言的证据。
谁都知道的,删除不算真的删除,这些东西都会保留在网站的服务器上。
最重要的一点,网络诽谤和侮辱性质,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证据就已经够了,对方诽谤或者侮辱你,情节严重,足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公证处走出来,老唐带着相关材料来到了宁区法院。
排号之后,到了窗口,看着里面的工作人员,老唐笑道:“同志你好,对我要提起刑事自诉。”
不得不说,魔都的工作人员就是见多识广,刑事自诉什么的根本不算事,闻言道:“行,你把材料给我。”
相关材料被递了进去,还有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居住地址的。
工作人员经过初步审查后认定受理,具体立案与否,得等几天。
这就没问题了,老唐在魔都待了一天,马不停蹄地出发,下一站是吕州。
吕州机场,池燕等在出口那里半天了,这事对于她来说真的算是惊喜。
正好是休息日,结果唐方镜发来了消息,说自己有事来趟吕州。
于是池燕就直接来接人了。
又等了一会儿,前面一个拎着手提包的男人出现了。
“唐哥,这边这边!”池燕在那里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