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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麻麻的铅弹,好像命中了一层厚厚的胶体,在其中翻滚、变形,然后纷纷坠落。

物理系超凡到了中阶之后,也能开始主动掌控魔力,形成独特的战技。

而到了高阶水准,那就和法系相差无几,能够消耗体内储存的魔力,施展各种诡异的手段。

戈德温伸手挡住袭击自己的霰弹,再看身前的步兵战阵,简直目眦欲裂。

花费十多年培养起来的五百重甲精锐步兵,在一瞬间就损失三成。

跟在后面的正规兵也损失惨重,不少士兵被一炮打懵,停止的向前的步伐。

他的阿布罗斯军团绝对算得上北境强军,面对这种恐怖的杀伤,依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崩溃,只是出现一阵混乱,然后又在角旗们的怒喝声中,重新抬起盾牌和掩体。

只不过这次他们的脚步开始仓促,丧失了之前的沉稳,只想着尽快靠近城墙。

这是阿布罗斯军团从来没有过的失措之举,就算是两军对决,步兵的冲锋距离也不会超过百米,何况他们是攻城,除了一身重甲,还抬着沉重的攻城器械。

这里距离城墙还有五百米,此时就开始冲锋,等到靠近城墙,哪怕是体力处于巅峰状态的重甲精锐步兵,也要累到抬不起盾牌。

戈德温同样无法忍耐,直接一跃而起,凌空越过军阵,冲向城墙。

这个时候,就是高阶强者的表演时刻。

如果用重甲精锐来衡量战斗力,低阶超凡就是十人敌,足够单挑十名全副武装的重甲精锐步兵。

中阶超凡就是百人敌,高阶超凡就是千人敌。

到了他这个实力水准,凡人军队已经伤不到他,一千个重甲精锐,也没法将他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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