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遍地都是亮晶晶,狗头人之王给他们发了铁镐和粮食,只要无忧无虑的挖矿,不需要再为了生存而烦恼!
狮鹫兽的靠近,引起了红山堡守军的警觉,上百只狗头人端着火枪,在地面追逐。
诺琳甚至看到几队狗头人,两两一组扛着两米长的巨大火枪,在城墙上瞄准了她。
这是狗头人部落新发明的抬枪,需要两只狗子互相配合才能操作,威力比河湾的制式滑膛长枪还要大,一枪就能打死一名具装骑士。
除了狗头人守军,河湾的人族守军也有不少,一名驻守此地的飞马骑士见状,骑着飞马升空,靠近诺琳。
有她护航,那些端着抬枪准备把狮鹫兽打下来的狗头人火枪手,才没有扣动扳机。
落到城头,诺琳下了狮鹫,迎接她的飞马骑士已经走过来。
“请问是诺琳骑士?”
“是我。”诺琳点头回答,河湾的飞马骑士每个月都在增加,这位飞马女骑士很面生,诺琳并不认识。
但只要对方认识自己就行,诺琳自认为在河湾也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见飞马骑士上来行礼,也回了一礼,问道:“这边是怎么回事?”
飞马骑士看着城外聚集的狗头人,苦笑道:“主公拿下了红山堡后,还没来得及规划,就被菲莎大王知道了,她抢先颁布命令,号召荒野狗头人来这边抢占地盘,把附近的大半矿山都占领了。”
诺琳一点不觉意外,反而有些幸灾乐祸,“菲莎大王又要挨训了。”
飞马骑士闻言,和诺琳会心一笑。
现在整个河湾的大王有很多,比如克罗格大王、阿萨大王,但河湾人族最愿意叫的,还是菲莎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