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我怪不好意思的。
时间差不多了,时锦就让大家收拾东西准备走。
不过走之前,她又去把鱼篓收回来。
鱼篓里居然上了货。
而且还是个挺不一般的货。
是个鳖。
时锦怕它跑了,用脚踩住它了,它居然还伸长了脖子想来咬时锦的脚,十分的凶狠。
不过,时锦也不太怕它,拿着棍就把它反过来,然后扒拉进篓子里,又把盖子盖上,就提回去了。
得知时锦的鱼篓子弄起来一个鳖,柔妮儿和方菊都惊呆了。
说实话,普通人哪吃这个?听说是好东西。一般抓到都是要卖给有钱人的。
所以,她们两个加一块,也不知道这东西要怎么杀。
孙大夫倒很惊奇:“甲鱼有滋阴清热,软坚散结,补益肝肾的功效,陈家大嫂,咱们可以先把它养着,卖给合适的人。”
这个鳖主要实在是不小了。
感觉有那么一点年岁。
如果不是现在实在太穷,孙大夫其实都想说,要不自己留着吧。
肉吃完了,鳖甲留着做药材也行啊!
昨天的鸡内金,他都留着了!
时锦也觉得,留着换物资是最合适的。自家杀了吃不仅麻烦,还没多少肉。还不如换成粮食,哪怕是换一只老母鸡也行啊!
从昨天那个村子看来,离边关越远,百姓的日子就越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