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
而就在此时,员工进来,报告道:「那人又送了一张拜帖!」
说着,把一个红信函推到跟前。
麦稼拆开,与上封一模一样,一个字都没改,他盯了半天,起身去找人,石天不在,就去找了黄百铭。
「你如果不放心,就见个面问一问他到底有什幺目的,免得胡思乱想。」
「自由总会知道怎幺办?」
「私下碰面嘛!不要在公司,人多嘴杂,找个偏僻的茶餐厅,随便坐一坐就OK了,我们跟左派又没合作的可能。」
「那就见一下?」
「见吧,我同你一起去,他一封又一封发函,好像当自己是什幺大人物,我都看不过去!」
…………
又过了一日。
俩人真找了一家很偏僻的小店,黄百铭喝着一杯冻柠檬,调侃道:「等下见面,你是不是要叫他同志?我听说那边都要叫同志的。」
「哇,我58年来香港,全家移居纽约,我叫个鬼的同志?」
「那你信仰不坚定哦!」
黄百铭耸耸肩。
等了一会,门被推开,进来两个年轻人,为首之人正是陈奇,一身得体的西装,戴着眼镜,没系领带,自有一番穿搭格调。
黄百铭第一次见陈奇,只觉跟大陆人没半点关系,说是在美国长大的还差不多。
他主动唤了一声「陈先生」,然后饶有兴致的期待,看对方怎幺回应。
「麦老板!黄老板!」
「两位久仰久仰!」
黄百铭眉毛一挑,握了握手,笑道:「陈先生好有江湖气,有点出乎我的预料。」
「哦?你想像我是什幺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