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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南边过来的,你懂,我挣个辛苦钱。」

对方很热情,介绍道:「你看看这个,这是邓丽君,现在最火的,南边都听她。」

陈奇翻了翻,《何日君再来》《又见炊烟》《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皆是耳熟能详,封皮简陋,包装粗糙,但好歹是盘磁带。

「有刘文正的幺?」

「许冠杰呢?」

「罗文也没有啊?啥都没有,你也敢来卖货?」

「您是行家啊!」

对方惊了。

陈奇呵呵,我跟你一个路人甲,我还至于装纯情小羔羊幺?

对方则一拍大腿,道:「得嘞,冲您这份专业,8块钱一盒,您拿走!」

艹,走私真挣钱啊!

8块钱,一个人能活一个月了。

陈奇若非开挂,估计也惨兮兮的在地里刨食呢。他买了三盒邓丽君的,揣怀里走了。

稿费800,补贴拿了50块,临去北影厂于秀丽还给了他30,总资产880块,是个吉利数。现在录音机花200,磁带24,还剩656。

说归说,但他自己挣的钱是不准备上交爹妈的,问就是攒钱娶媳妇。

晚上。

夜深人静。

陈奇把门窗锁好,点上蜡烛——因为又停电了,把那块砖头摆在桌上,调小声。父母坐在床上,忽然显得很肃穆,在烛光里,一个从未听过的柔美到极致的声音传出来: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人生能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哎,再喝一杯干了吧……」

(感谢二两六钱的盟主!

冇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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