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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鸡儆猴。 ..

但凡战事,都讲究师出有名。陈奇遵循古礼。

他先去找了一个人,香港新历声唱片的老板朱本延女士。朱本延是港商,但与大陆关系密切,历史上就是她劝说费祥来大陆发展。

香港有不少这样的小商人,貌似做生意,实际干着很多事情。

朱本延热情招待了陈奇,他开门见山:「我不能与台湾直接通讯,想拜托您递个话。」「给谁递话?」

「综一唱片,我想翻唱他们十几首歌,谈谈版权的事。」

朱本延神色古怪,大陆翻唱要个屁的版权,但她没多问,只道:「好,我帮你联络一下。」大陆叫走穴,台湾叫秀场。

80年代,台湾秀场文化盛行,身价最高的不是邓丽君,不是刘文正,而是一个叫高凌峰的家伙。

当时大家都在台上安安静静的唱歌,只有他穿着花花绿绿的演出服,戴着墨镜,又蹦又跳,歌曲也是动感十足,极受欢迎。被新闻局以「有伤风化」禁了。

81年解禁,名气愈发高涨,代表作《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烧吧,火鸟》,他还追过邓丽君。

去年,台北宝马歌厅以一天24万新台币的天价请他表演,结果他收完钱,没唱够天数就跑了。宝马歌厅背后是竹联帮的大哥,在台北封杀他。

高凌峰只得跑到高雄,结果故技重施,拿了钱不干活。

高雄的大哥显然比台北的暴躁,直接派人枪杀他,射穿了一条大腿,侥幸不死,之后他买枪自保又被查,被关了三个月,轰动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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