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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谨遵圣命,在景阳五年就让家人在北直隶入股了马车厂和琉璃厂,每年红利远比臣的俸禄多。”尽管不知道皇帝发问是什么意思,赵世卿还是对答如流,宁可自爆收入也不想被挑出任何毛病。

“嗯,很好,如果满朝文武都有赵爱卿的觉悟,朕就不用年年为养不起边军发愁了。不过假如有一天你家入股的工厂货物卖不出去了,是否还能分红呢?”

官员的家人做买卖是否违反大明律法呢?肯定是不违反的,大明律只规定四品以上官员不能经商,却没说他的七姑八大姨也不许经商。

实际上大明朝的商业活动主体就是官员,或者叫官僚资本,真正的民间商业活动规模很少也很小。所谓的清流东林党,其成员家里很多都在东南沿海一带经营各种生意,包括走私和土地兼并。他们之所以要和阉党斗得不死不休,并不是为了国家兴衰,而是要阻止皇帝对其家族利益的侵害,只不过表面上喊出来的理由让普通人听着比较高大上而已。

这和后世里的利益集团玩命游说政府是一个道理,千方百计的要把政策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引导,但又不能公开说出原因,得找出各种各样团锦簇的理由粉饰。

“这……水涨船高,若是工厂没有收入,臣家里不光没有分红,怕是连本钱也收不回来了。”

皇帝问的并不复杂,但赵世卿却迟疑了。这个问题听上去和今天的议题没关系,但既然皇帝问了肯定不是闲聊,必须想仔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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