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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马满脸委屈:咱俩到底谁是畜生啊?哪有不打招呼就拔毛的?

“知道就行,别沾水啊!”

叮嘱完,就溜溜哒哒的走了。

高大山本来还想着跟女知青腻乎腻乎,见张崇兴走了,连忙跟上。

“大兴哥,你干啥去啊?”

“进山!”

高大山闻言,眼睛都亮了。

“带我一个呗!”

“带你……下回吧,我也没去过,先上去探探路,下回再带你去。”

记忆中,原主也只是在山脚下转悠过,从来没往深处走。

山上啥情况也不知道,万一要是遇上凶猛的野兽,张崇兴倒是有把握自保,穿越过来以后,金手指虽然没有,但他发现力气大得吓人。

打老张家的四根柱,还能再饶一个张三力。

高大山听了,不免有些失望。

“大兴哥,说好了啊,下回带我去。”

“忘不了!”

看着两人走远了,高燕燕也招呼着同伴一起回知青点儿。

“其实……我觉得张崇兴这个人还挺不错的!”

许蕾小声说了一句。

刚刚除了第一车是她们自己铲的,后面的几车基本上都是张崇兴和高大山在干,她们在一旁打下手。

其他人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手上的水泡。

参加劳动的第一天,她们就已经感觉到了农村生活的苦。

张崇兴回到家,拿上了那杆老套筒,其实说老套筒都抬举这破玩意儿了。

正经的老套筒是德国造1888式委员会步枪,五发漏夹供弹,枪管膛线仿的是法国勒贝尔步枪。

张崇兴手上这杆,就是个火药枪,还是前装铅弹的。

上辈子,家里担心他整天闲着,难免惹是生非,就把他送去部队锻炼了几年。

虽然没像那些人生主角一样,直接开挂逆行特种兵啥的,可是在部队的几年,军事素质绝对过硬,枪械更是玩得明明白白。

这杆火药枪老是老了点儿,昨天吃过晚饭,张崇兴已经摆弄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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