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出刀,直接刺穿了驯鹿的脖子。
手上也没个合适的家伙,要不然这鹿血也是好东西,现在……
可惜了!
缓了口气,张崇兴拖着驯鹿的尸体往回走,这里可不能久留。
血腥气很快会吸引来食肉的野生动物,真要是遇到一头豹子啥的,张崇兴可没那么大的本事和对方较量。
这头驯鹿倒是不重,大概也就不到两百斤,头顶的那对鹿角还没发育成规模,如果是成年驯鹿的话,少说也得三百多斤,马广志做的雪爬犁未必能禁得住。
走得远了些,张崇兴解下绑在雪爬犁上的铁锨,挖了一个雪壳子,把驯鹿的尸体给推了进去,掩埋上,又做好了记号。
他不急着回家,还想再碰碰运气。
回到留有血迹的那个地方,张崇兴选了一棵枝杈繁杂的树爬了上去,准备守株待兔。
这片山林只是看上去安静,实则越是这天寒地冻,大雪封山的时候,那些野生动物的活动越频繁。
现在这种天气下,动物的能量消耗也会加剧,只有捕食更多的猎物,才能在这大雪泡天里生存下来。
果然,没多大一会儿,张崇兴就看见一个小东西,飞快的接近那滩血迹,快要到跟前的时候,还停了下来,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是只狐狸!
张崇兴缓缓地把枪架了起来,没发出一点儿声响。
保家仙?
拉倒吧!
那些赶山的,最喜欢猎杀的就是狐狸,这玩意儿的肉虽然不能吃,可狐狸皮却是好东西,比狼皮值钱多了。
可还没等张崇兴瞄准,那只狐狸就好像察觉到了危险,身子一缩,直接钻进了雪里,随后飞快地逃了。
呃?
还真有灵性啊?
但很快,张崇兴就知道是因为什么了。
一个硕大的黑影从山林深处晃了出来。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