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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话!”

张崇兴将枪口压低,瞄准,随后便扣动了扳机。

啪!

相距大概一百米的地方,一头驯鹿猛地栽倒在地,很快身下便晕开了大片的血迹。

“走!”

张崇兴起身,招呼鲁健拖着雪爬犁,朝那头驯鹿走了过去。

还没死透,但脖子中弹,眼瞅着是活不了了。

张崇兴赶紧拿起雪爬犁上的陶罐。

“接着血!”

鲁健忙答应一声,虽然有点儿……

怕!

但还是蹲在跟前,把陶罐凑到那个大血窟窿旁,接着鹿血。

“这可是好东西。”

嘿嘿!

鲁健笑了,他虽然第一次见,却也知道鹿血是干什么用的。

“姐夫!这么一头鹿,能卖多少钱啊?”

“梅花鹿的皮子能卖20块钱,驯鹿的最少得翻一番,还有鹿鞭也能卖钱,鹿肉不比猪肉之前,但这头驯鹿个头不小,少说也能出个100多斤肉,回头看看村里有没有人换,要是没人换,就送兵团去换粮食!”

“全家在一起,能卖个……100块钱吗?”

“咋不能,现在要是能随便买卖,鹿肉就能卖好几十,再加上鹿皮、鹿鞭,少说能卖个200块钱!”

随便买卖?

鲁健下意识地紧张了一把:“姐夫,可不敢乱说啊!”

说完便反应过来,山上就他们两个人,张崇兴就算是再大胆,也没别人听见。

“行了!把鹿抬爬犁上去!”

安置好驯鹿,张崇兴用旁边的浮雪,把血迹盖住,但也只能挡一时,血腥气很快就会随着山风飘出去老远。

别看现在二道岭上安静,真要是被那些鼻子灵的猛兽闻见血腥味儿,保准没一会儿就能引来一大帮。

张崇兴第一次猎到黑瞎子,就是用驯鹿的血迹做诱饵。

不过今天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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