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30秒后,全场清扫完毕,大飞等人扑街!
就在这时,
曹达华身穿黑皮衣,带着墨镜,手拿一把雷明顿喷子,气势澎湃走了进来。
冲锋陷阵我不行,装逼第一名!
马军、宋子杰:
众警员:
好家伙!
一个小时后,
港岛区警署,
重案组集体满载而归,后勤部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黄柄耀叫来了于素秋,是副署长。
于素秋:「长官!」
黄柄耀吩咐道:「今天这个案子,是曹达华的情报,功劳给他多一点,
他卧底了三十多年,也是时候回到警署,享受一下办公室了,至于什幺卧底跟踪调查,就不用了。"
「我明白,署长!」
于素秋已经感受到了黄柄耀署长对曹达华的照顾、信任,不禁对这个曹达华产生了兴趣。
很快,
于素秋在自己办公室叫来了曹达华,
一看,这浓密的发量,这乌黑的胡渣子,还有那放荡不羁的眼神-----糟糕,我小鹿乱撞了!
于素秋咳咳一声:「阿达,今天的军火案子,做得非常之好!」
曹达华昂首挺胸:「madam,这次行动,我确实是勇猛了一点,面对歹徒毫不犹豫一马当先,冲进去,枪枪爆头————--但是!」
曹达华又话锋一转,正气凛然道:
「我觉得这个案件,所有伙计都有功劳,所以不应该谁来当头功。」
于素秋眼神一亮:「哇,阿达,你好谦虚啊。」
曹达华昂首、深沉:「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冲锋我在前,功劳大家分。习惯了就好了!」
哇喔~~
于素秋对曹达华看对了眼,觉得此男人,好man啊,奇男子!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算了,什幺该死的笔友,不要了!
这,才适合当我我于素秋的男人!
「阿达,这次大案,你提供精准情报,还冲锋在前,你当然是首功!」
「明天你会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档案一到,就给你升职,高级督察!」
曹达华一听,心中乐开了花。
不过很快昂首挺胸:「什幺新闻发布会,只要不给警署添麻烦就好!」
到了22点,
案子手尾基本弄完了。
作为组长,陈国忠来到曹达华这边:「达哥,走,去吃饭,庆祝你回到警队,还有这次立大功!」
马军、宋子杰、王志成等人,也跟了过来。
曹达华嘿嘿一笑:「陈sir,我请大家吃宵夜吧,我知道炮台山那边有个不错的餐馆,猪嗨炒荷兰豆啊,定律啊~~,
陈国忠:
马军、宋子杰、王志成:
表情顿时一滞。
猪嗨炒荷兰豆.····
猪嗨——.
嗨—···
陈国忠赶紧摇头:「算了算了,我找餐厅吧,新鲜猪下水,潮汕粥··.」
马军、宋子杰、王志成连连点头。
「对啊对啊,吃猪下水吧!」
「那里的猪肉最新鲜了。」
「走走走~~
然后拖着曹达华,三十几人离开警署,浩浩荡荡杀向宵夜档。
他们都很好奇,曹达华的卧底经历,还有是怎幺跟署长关系那幺好的。
另外一边,
爱丁堡中学,周星星气哭了:
「不是,说好的接头人呢?」
「人呢?」
ps:周星星气哭:「月票呢?月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