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在市区?」
朱洁雯:「是。」
被告律师:「十几万首期在市区买楼?你会相信吗?大家信幺?这点钱,只够买市区的一个厕所!所以我认为,这个是你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你一定要被告给你钱,逼了一次又一次,被告没有钱给你。你就恼羞成怒告他强制你,是不是?」
朱洁雯:「不是。」
被告律师:「所以,1991年 11月 13日你同被告发生的所谓『强制行为』是你自愿的!」
朱洁雯:「不是啊。」
被告律师的语言,不断刺激着朱洁雯:「你以为被告可以给你 30万,但被告只给了 147000,所以你就告他强制你,是不是?」
朱洁雯愤怒大哭大叫:「不是,是他强制我,是他强制我啊!」
其实这个案子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个心思缜密的律师叫卓志成,他把前女友送给了好朋友(很像生番)玩之后,就盯上了GG模特儿邱若男(邱淑贞)。
在酒会上,他想上前轻薄勾搭,结果被邱若男当场弄得很狼狈,反而激起了他的征服斗志。
卓志成他打听到邱若男和朱洁雯一起合租,于是就把家搬到了邱若男所在小区门对门的邻居。邱若男看出卓志成不怀好意,但是她的闺蜜朱洁雯却被觉得他不错。
卓志成谎称自己知道有一个很便宜的楼盘出售,天真的朱洁雯信以为真,就跟着卓志成去了律师楼。十几分钟后,卓志成走出房间时故意在嘴上涂了口红,「巧合」地被门口的女秘书发现了,女秘书就以为他们是男女友关系。
接着他又配了邱若男家的钥匙,在一个大清早,把事先准备好的情书放入了朱洁雯的衣柜里。然后卓志成制造了出门碰到了保洁大妈的偶遇,扫地大妈看到卓志成一早从朱洁雯家出来,误会他们是男女朋友。
11月13日那天,邱若男不在家,只剩下朱洁雯一个人。卓志成大摇大摆地去了朱洁雯家,开始了长达二十多个小时的强制行为,还把这一切都拍成了录像带。
之后卓志成在朱洁雯帐户里存了十四万,以录像带为要挟,逼迫朱洁雯把十四万取出来还给了他。
于是,一个完美的闭环,出现了。
朱洁雯愤怒报警,然后警察(基哥)就带人去了现场,没多久就把卓志成抓回了警局,然后走流程庭审。
……
回到法庭上,
接下来,
被告律师传唤了3个证人。
被告律师问扫地大妈:「你认为朱小姐和被告卓先生的关系如何?」
租房扫地大妈八卦道:「两个人关系很好的,但是我那天看到朱小姐把卓先生骂得哭了。卓先生说反正自己穷,被朱小姐嫌弃,骂他。我还叫他擦眼泪。」
被告律师问律所秘书:「他们进办公室之前有什幺举动吗?」
律所秘书:「没什幺特别啊,很清醒。」
被告律师问警察:「你曾经到过现场,现场的门锁没有损坏过,是不是?」
警察蛋挞(基哥):「是,不过一个会开锁的人,十秒钟之内就可以打开门。」
这时候,轮到原告律师……
原告律师:「被告,在 1991年 11月 1 3日凌晨一点,你说一下事情经过。」
卓志成:「那天晚上朱洁雯打电话给我,然后我去她家里,之后她把音响调得很大,几乎连两个人的对话都听不见,还跳舞跳得很疯狂,然后她问我 30万搞定了没,我当时不敢跟她说真话。我说搞定了,朱洁雯于是抱住我,然后我们就Ml。」
原告律师:「朱洁雯的手腕和脚腕都有伤痕,是不是你绑住她来进行强制行为?」
原告律师:「我的确有这样做过,但只是很短时间,而且当时朱洁雯叫我这幺做。我的确有这样做,但只是这段时间,而且当时是朱洁雯叫我这幺做。」
这时候,原告律师传唤了一个证人。
被告的前女友王小姐。
原告律师:「我传召的这一位证人,是关于被告卓先生的前女友。王小姐,你是被告卓志成以前的女朋友,你们同居了两年。卓志成是不是有时喜欢用暴力?甚至玩强制游戏,是不是?」
王小姐:「不是,他一个极度正常的男人。」
原告律师顿时皱起眉头:「你不是曾经说过他有暴力倾向吗?」
王小姐解释道:「他喜欢看暴力片,例如看功夫片之类,他是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他是一个好情人,。」
原告律师眉头一皱:「为什幺你翻口供的?」
王小姐:「我觉得我说的是一样的,是你误解了我。」
原告律师看到她这样,也没办法。
他犯了一个跟林凉水一样的错误,没有把口供落在纸面上签字。
案件审理到这里,基本已经差不多审完了。
因为卓志成之前的完美布局,女秘书、扫地大妈都证明卓志成和朱洁雯是情侣关系,银行的取款记录也坐实了两人的情侣关系,如果非亲非故卓志成怎幺会给朱洁雯十四万,现在案件所有证据都对朱洁雯十分不利。
被告律师乘胜追击,抓着朱洁雯大声喊:「原告朱洁雯,你说被强制了,而且那时候长达 20期间有四次至五次的强制行为。那为什幺医生在你身上没有任何被打过的痕迹,这证明当时你没有什幺反抗行为。而且在你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当事人的遗传物质,所以,当时你是在享受,但当你去到银行,发现钱不够,所以你就诬告被告强制你。」
「我认为,朱洁雯你是因为勒索卓志成未遂,所以恼羞成怒,所以报警!」
朱洁雯悲愤大哭:「我没有啊,我真的没有啊。」
被告律师:「法官大人,我审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