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再清苦,总有忘忧一刻。
有一支队伍徐徐往这里靠近,是五六人赶着三十来匹骏马。
其实也不用他们怎幺赶,马儿自发跟着前面的人走。
然而集市上的人们一见他们,脸就沉了下来;原本一片熙攘,如今分外安静。
有人嘀咕:「他们怎幺来了?」
这支马队目不斜视,从外侧绕到市集另一端,找了个位置安顿下来,插好牌子——
他们是卖马的。
不远处飞来一个皮球,骨碌碌滚到队伍里的一名少年脚下。
他低头拣起皮球,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脸蛋红得像苹果,正笑嘻嘻冲自己挥手。
「我的,我的!阿迅哥哥,我的球!」
他有多久没见过这幺友好的外族人?
上回赶集时,他就认得这个男孩。阿迅笑了,走过去蹲下,把皮球递给他,正要跟他再说两句,男孩的母亲却从后头奔了过来,一把将儿子拽走:
「不理他!跟谁玩不好,偏偏找他们干啥?」
她还狠狠瞪了阿迅一眼,警告他:「离我儿子远一点!叛徒!」
阿迅脸上的笑容变成了苦笑,看这妇人朝地上吐了口沫子,飞快抓着儿子走掉了。
他孤零零站起来,周围七丈内一个人也没有。
这个地方也不欢迎他们,但阿迅已经习惯了,并且他们从赤谷带来的也是一等一的好马,粗壮结实、大头深躯,筋腱发达,很适宜驰骋冲杀。所以这里冷场了一会儿,还是有人上来议价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