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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几百上千人,确定他们的地址,还想将他们给叫回来,实在叫不回来的,还要派人去当地询问……光是想想这些事情就让人头皮发麻。

陶鹿想了想,道:「如果把老年人去掉,还有未成年人……」

江远坐在桌子的另一边,这时候咳咳两声,道:「不能这样子筛选。当初在不在村里,全靠当事民警记录,我看了记录单,也是柳沟沿的派出所的民警记的,这个不好采信了。」

陶鹿被反驳了一下,也不难受,干脆道:「确实如此。」

其实还有秘密进入村内的情况,想证明谁当日在村里,这在现案阶段还可以玩一下——有矛盾或者疑问的时候,至少可以查证询问,如今过了两年多了,就只能全靠记录了,记录又不靠谱……

江远也没给陶鹿用情商,大家还要合作9个尸体呢,他就直接道:「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也不能筛掉。我看了尸体的照片,凶手使用的是手臂长的斧头,力臂很长,根据手握的位置,即使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使用,威力也足以砸碎受害人的头面部了。」

江远看了眼陶鹿,见他能接受,于是继续道:「方夏村的老年人都是长期务农的,有力气,男性即使到了五六十岁,使用斧头也足以杀死受害人一家,并打出类似伤口了。」

「至于未成年人……现在的未成年人都长的很快了,14岁就可能有一米八,也可能有一百八十斤,同样不能作为排除项。」

陶鹿摊手:「那就是要面对全村人?这可是个大工程。」

比对一下足迹是简单的事,问题是,人在外面,如何比对?

让对方将足迹拍个照?感觉上挺聪明的,理论上是不合法的。

面对命案,最稳妥最合法的手段,就是打电话问到对方的地址,言辞谨慎的邀请对方回村,不愿意的话,就派人前往当地取证。包括足迹,也是民警自己取最正常。

刘晟抱怨的就是这个,要是能完成的工作,他也不是太叫唤,但明显是完成不了的工作,再不叫的话,案子岂不是要耽搁在他这里。

江远笑笑,道:「您还是担心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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