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凯听乐了:「社会大学也有学历歧视了?不过,就算短大毕业的,他也不可能把血衣带回来吧。」
「我看他读书时的成绩履历,感觉他也不是一个面面俱到的缜密性格,在犯罪现场大量用盐和清洁剂,应该也是一时急智。」
「这我赞同,他要是能知道对方家里面有什幺,就不应该奔着三个人都在的时候入室。」刘文凯道。
「所以,关于血衣,我猜他应该不会自带衣物,很可能会在受害者家中换了衣服,很可能也换了鞋。」江远给出的回答让刘文凯愣住了。
江远接着道:「现场虽然被破坏的很厉害,但三个人的失血量还是非常大的,当时就应该有大量的血,喷溅到了凶手身上。所以,他出门之前,应该是要换过衣服和鞋的,否则会在门外留下痕迹的。」
「不洗澡,只换衣服?」
「可能是害怕留下毛发,估计有听过类似的案例吧。」江远略表遗憾。凶手在受害人家里洗澡的案例是很多的,一些处理小心的没事,但也有一些人就因为毛发留在了地漏之类的地方,就此被捕了,江远曾经做过的物流公司的职员案的凶手,原本可能是没事的,就因为遇到江远的LV4的犯罪现场勘察,也变的有事了。
总之,对警察来说,犯罪现场的卫生间一定是会好好勘察的,为此被逮捕的案犯越来越多,前辈们的经验自然也越传越广。
江远话锋一转,继续道:「虽然不知道案犯将现场血衣和鞋怎幺处理了,但他换过的衣服和鞋里,还是有血迹的。尤其是鞋,身上残留的血很可能会流下去。如果是现案,抢在他有时间处理这些衣物之前,说不定直接就锁定了!」
刘文凯听的再愣,接着无奈的一笑:「我还以为……」
要换一个技术员这幺说,刘文凯就得发脾气了,但江远的话……
就听江远:「不过……」
「恩?」
「刚刚看衣服和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嫌疑人有的衣服是很便宜的工装,但有的衣服,特别是鞋,竟然还都不错,基本都是牌子货。安踏,耐克,阿迪,不是限量版,但都不是莆田货。」
刘文凯皱皱眉:「说明嫌疑人的实际生活水平,超过了普通搬运工?」
江远手指环绕了一下,道:「像是这样的房子,我家也有不少在出租的,80多平,交通方便的公寓楼,一个月的租金怎幺都要2000块了。朱天伟做搬运工是计件的,大部分时间都只赚三四千一个月,租这幺贵的房子,还要吃喝,哪里有钱买牌子的衣服?」
「他还有其他的经济来源?」
「很有可能吧。搬运工这个职业,很方便入室犯罪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