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不仅会变臭,它的皮肤还会色素沉着,变的黄黄的。尸斑尸僵更是容易让人觉得恶心。
能够忍住了抛尸一次的人,是没办法的人,连续抛尸两次,至少内心要很强大。有很多杀人凶手被抓获的时候,都会发现藏尸在自家的。
不是他们不会分尸,不会抛尸,是现代人的精神世界距离杀戮和尸体太远了,以至于很多人都无法承受这种事,哪怕人是自己杀的。
所以,能够在准备不充分的前提下,杀人分尸二次抛尸还不被发现的凶手,前科人员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可以按照地址,把附近的前科人员走访一遍,看看他们家里的情况。他分尸分的这幺细,独居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是这样,卫生间之类的地方,估计都是一塌糊涂的,下水说不定也会堵了,还有碎骨片之类的,你不知道会溅到哪里……」马继洋马上想出一个法子来。
既然猜测凶手是在家里分尸的,那就去看看好了。
虽然说,凶手肯定是清理过了的,但现场看看,指不定就会有发现。
至于工作量什幺的,马继洋暂时没有考虑在内,案子都胶着这幺久了,有个线索就赶紧铁脚板吧。
江远倒是不反对,跟马继洋想的差不多——说不定呢?
说不定,被走访对象就露出马脚了;说不定,走访的警员就发现线索了;说不定,被走访人员的邻居就突然站出来说,我们这里最近有一件怪事……
「行,那这一条线索,就由马大队来跟进。就带您本队的人,够吗?」跟以前不一样,江远现在就是专案组的负责人和指挥,人员调派一言而决,只需要事后同步一份会议记录给余温书就行了。
马继洋思索了一下,应了下来:「小规模的查一下,应该是够了。」
马继洋的大队有30多号人,如果是大规模的排查的话肯定是不够的,大规模的走访也有点少了,而这也说明江远对这条线索并不是很看好,所以投入略少。
当然,江远也是用了问句的,所以,马继洋若是愿意承担更大责任,自然可以要求更多的人手,正所谓责任越大,能力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