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文看了一眼,这个地方离胡同口不超过十米,如果有人从胡同口进去,确实可以看见对方的正脸。
郑康从上衣兜里掏出照片,递给他看:「你见过这个女人吗?」
吕德平没有马上看,而是望向金汉良,后者向他点头,意思是放心,他这才接过照片。
毕竟现时代的警察不太讨老百姓喜欢。
一旁的江建兵立即拿出手电筒,把电筒的光亮照在相片上。
相片是孙路和张小英的结婚照,因为她生前没有单身照。照片上的孙路被剪了下来,相片只有半截。
相片里,张小英穿着大红衣服,坐在照相馆的凳子上。
她嘴唇涂抹着鲜艳的口红,高髻盘发,也就是九十年代女性结婚常用的发型。
头发全部向后梳,顶部隆起成饱满圆弧,发尾收成低发髻,搭配水钻发网、或珍珠插梳。
在别人看来,是很正常的结婚照片,但在杨锦文看来,却非常有时代特征。
相片上的张小英笑的很开心,对婚姻和未来生活充满了渴望。
但她遇害时那绝望的眼神,残破的嘴唇,以及惨遭毒害的身体,似乎让杨锦文有些恍惚。
仿佛照片上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张小英,不是他想像中的受害人。
这时,郑康提醒道:「老吕,你仔细认一认,有没有见过她?」
「见过。」吕德平很干脆的点头。
郑康抿了抿嘴,继续问:「你是什幺时候见过的?」
「昨天……不对,是前一天晚上,这女的背着一个孩子嘛,每天晚上她都是从胡同里下去,应该是住在下面的梧桐巷吧?」
「除了她之外,你还见着什幺人了?」
「她过去后,就有另外一个女的从胡同里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