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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英语语境里,对一个陌生人说自己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其实是很奇怪的。比起表达更复杂的「老幺」,直接说「老三(the third)」才是比较口语化和正常的表达。

而说自己是「baby」,就有点类似于中文里说自己是家里最特殊的那个宝贝,难免带有一丝夸耀的意味。

可以看出来,「小儿子」这个身份对于约顿来说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他在家里是特殊的。而妹妹的出生就意味着这份特殊性没有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排行第几到底有什幺重要的?难道有人会为了这个就杀死自己的亲人吗?

实际上是有的,而且这个逻辑在生活中也非常常见。

一旦有人需要用一些天然的、几乎完全不受外力影响、自己也做不了决定的东西去强调自己的特殊性,比如说出生地、性别、排行,就意味着,他在别的方面平庸得毫无任何特殊之处。

因为但凡这人有钱、有地位、有阅历,甚至是只有个稳定的性格,他都一定会拿出来说的。如果不说,那肯定就是没有。

而越是因为其他方面没有什幺特殊性,就越会抓住这些天然的救命稻草死死不放手,最后甚至像是走火入魔,觉得自己天然能获得这些东西,一定是上帝的眷顾。

那既然是上帝的旨意,有人违抗上帝,我代替上帝惩罚他,那不就顺理成章了?

根据席勒对于约顿的观察,他确实就是个相对比较平庸的人,甚至反社会反得都比较平庸。

他吸引猎物的方法就是展现自己的友善。他操纵的手段,也只是毫无威慑力的恐吓。能栽在他手上,要幺是自己情绪不稳定,要幺是智商这方面可能有点问题。

哪怕自己没来,再过一段时间,警察也能把他绳之以法。

席勒并不在乎约顿怎样。当他意识到约顿可能对游客下手的时候,约顿的作用就是引来警察。他总得有个合理的理由去和火星猎人接触吧?

虽然车子抛锚或者是爱莎生病之类的,也能够引起警察的注意,但显然不足以让火星猎人对他投以太多目光。但凶杀案就不一样了。

席勒在房子里来回踱步,他并不担心约顿会回来。就凭爱莎的精力,不把约顿遛到擡不起腿,她是绝对不会回来的。

转了一圈之后,席勒终于在仓库的角落里面找到了地窖的入口。这里的灰尘分布方式和其他地方明显不一样,这意味着最近有人频繁进出。

席勒刚一打开地窖的门,就闻到了一股非常典型的尸体腐烂的臭味。

他轻轻叹了口气,对自己即将看到的东西有了预感。

顺着地窖的梯子爬下去,比尸臭更早传来的竟然是一声微弱的哭声。

席勒倒吸一口凉气,顾不得查看附近的状况,他赶紧朝着哭声传来的方向快步走过去。

黑暗之中,他隐约看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席勒左右看了看,发现了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电灯的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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