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十二年前的庆历四年,爆发了一桩著名的大案,即「公使钱案」。
当时是范仲淹举荐的泾原路都部署兼渭州知州张亢、环庆路都部署兼庆州知州滕宗谅在负责西北前线泾原、环庆两路的军政,他们在任上大量使用本来只应该用来招待过往官员、举子的公使钱,用作宴请豪侠、资助商贾、蓄养间谍、犒劳军士之用。
新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郑戬,嗯,就是大小宋的铁哥们,「天圣四友」之一的那位,把这件事情给查了出来。
结果不查不要紧,越查事越大,除了正常的帐目,还有多达十几万缗公使钱去向不明,除了张亢、滕宗谅之外,狄青、种世衡等军中名将也都牵涉了进来。
闹到仁宗那里,仁宗只能派人去查帐,然而查帐的人还没到西北四路,滕宗谅就把帐目给一把火烧了。
是的,烧了。
这事猫腻太多,闹得太大,所以除了张亢被降职,滕宗谅被贬谪到岳州外,他们的荐主范仲淹也因此罢相。
而之后的故事,就是滕宗谅到了岳州后,重修岳阳楼,请范仲淹写下了千古名篇《岳阳楼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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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相比于「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的广为人知,前面这桩真正改变了范仲淹等人命运的大案,反倒鲜有人知晓。
至于公使钱本身倒是没受太大影响,作为士大夫群体最重要的福利待遇,这东西根本就砍不了。
范仲淹的《奏乞将先减省诸州公用钱却令依旧》上面说的明白「切以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仁宗在《赐陕西四路沿边经略招讨都部署司敕》也明确表态了,公使钱只要不是自润之私,朝廷不会追究。
而此时此刻,从岳州出发的陆北顾,手里拿着王陶用公使钱给他们购置的礼物,心里那种历史与现实纠缠在一起的感觉也挺奇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