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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北顾亲手拿着文书回到自己的值房。

把那叠厚厚的《本年总录》放到案上,他坐在椅子上,双手交叉于腹前,开始思考。

这些禀报,与他此前从高良夫处听闻的情形,大抵吻合。

从征收、运输、仓储到课税,几乎每个环节都透着蠹蚀的痕迹,积弊如山,盘根错节。

当然了,正如众人在言语间会有所保留一样,高良夫也不是什么都说的,跟他说的事情也不一定全都属实。

面之下,肯定还有更多未曾也不敢摆上面的东西。

这时候,李振敲响了门。

“进。”

对方是给他送茶水和《邸报》来的。

陆北顾看着这位被他从盐铁司带过来的胥吏转身离开,若有所思。

按照大宋制度,官员宦游,允许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带胥吏走,而具体数量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从潜规则上讲,按照他这个级别是能带七、八个人的,这些人类似幕僚或者打杂的定位。

至于官员则都是有官身的,任何调动必须经由吏部、审官院,乃至中书门下,哪怕再小的官,也不可以随意带走,只能走正规程序申请进行同步调动。

因为这个过程非常麻烦,所以通常来讲,官员宦游都是带吏不带官。

而且还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从京城调到外地,所携胥吏的开支通常都是可以由当地全部负担的,但从外地调到京城,则除非胥吏在该衙门工作过,不然京城的衙门通常都不会接收太多人,更不会帮忙全部负担。

这里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譬如在嘉祐四年之前,三司判官作为路级主官发运使、安抚使、提刑官的直接晋升通道,调回京后都是例补的,那难道这些封疆大吏回京赴任三司,每个人都要把十几号乃至数十号根本不通账目的胥吏塞进三司吗?

而就拿陆北顾举例,他在熙河路经略安抚使任上是有一个小型幕府的,作战参谋、打杂小吏乃至护卫将佐都有,但他调到三司担任盐铁判官,这些人几乎都没法带,因为专业极度不对口,同时带回京的人太多对他个人的财务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这次陆北顾在离京前,初步挑拣了十来个跟他一同去了西北且表现尚可的盐铁司胥吏,挨个去问话,但因为家眷和生活习惯等因素,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他来东南的,而且京城的胥吏,一般其实也都不愿意随官员外任,除非特别有前途。

最后,他一共带了以李振为首的六个人,其中李振是他当盐铁判官时就分配给他的,这六个人之前都是在盐铁司做事的胥吏,要么精通计算查账,要么精通盐铁司的某一项领域,辅助他处理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司的事务暂时够用了。

其实从长远计,组建自己的可靠班底,确实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招人,大宋最不缺的就是人,而在于长期维持这个班底的开·销. . . .因倾倒于王霸之气,抛家舍业甚至主动掏钱来帮做事,在大宋可不太现实。

所以不贪墨受贿的话,长期维持一支班底对官员来讲是个很大的负担。

好在,陆北顾这些年还是攒下来不少钱的,他写了几封信,又唤来了始终随行护卫安全的黄石。“直接走驿站就行,以我个人名义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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