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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转眼一看,那是个袒胸露背的少年,正在酒榻上躺着,一手拎着酒樽,一手撑着后脖子,翘着腿汲拉着鞋子晃悠。

见了刘备,那少年一脚甩飞了鞋子,光着脚蹦过来,将刘备拽到酒案前:「听说大兄在雒阳干了大事?」

刘备脑子里转了好一阵,才从脑子里寻到关于这少年的记忆。

这是耿雍。

也叫简雍——幽州人说话口音重,把耿读成简。

这是刘备真正意义上的小伙伴,是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交情。

「干大事?你听谁说的?」

刘备暗自叹了口气,简雍口中的大事,多半不是什幺好事。

这就像过年回老家,老家的小伙伴说『听说你在北上广当大老板』那种感觉……

果然,简雍下一句就把刘备整麻了:「元起叔回来,说大兄豪掷万钱在雒阳乐坊点了花魁?还说大兄在乐坊里住了一整年?嘿嘿……那花魁长什幺样子的?」

刘备心想这同宗长辈还真会传谣言……

不过转念又觉得——这特幺好像不是谣言!

前任去找曹操的时候还真就在雒阳乐坊定了包间,而且前任确实在乐坊住了一年——坐牢的时候去赚钱赎罪,天天给乐人编草鞋,刘氏草鞋都快成雒阳乐坊的纪念品土特产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刘元起不愿让刘备的母亲伤心,也不愿影响涿县刘家的名声,所以回来以后没提过刘备打劫商旅吃牢饭的事儿,只说他住进了乐坊。

这年头车马很慢,远在幽州,想知道雒阳的事儿,可真就不容易。

衙门中人有公文传递,勉强还能知道点消息,而普通百姓却着实是两眼一抹黑。

「哪有什幺花魁,那是个误会。」

刘备摆了摆手,换了个话题:「真要说大事,我在雒阳倒是放了把火,还因此落罪受了通缉,但那是为了拯救数万流民……」

……

就和过年回老家吹牛逼一样,在外面送外卖,可以说成『掌控无数人的饭碗』;

当保安,也可以说成『执掌地方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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