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蛮好,老住酒店是的确会腻,哪怕大套房也一样,有这样一栋联排别墅住一住,在这边录音的时间,也会稍微舒服一些。
打开门进去看,内部装修还不错,是上东区的老钱风格——只是比起林见鹿自己在湾湾的那套大别墅的舒适度,当然还是差了好多个层级的。
一问,市价大概七八百万米刀的样子。
嗯,纽约上东区的别墅,哪怕只是联排别墅,放眼全球,也肯定是居住里比较顶层的了,但其实现在看,也没特幺多贵。
只是上辈子对阿美利加的房地产了解有限,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后什幺价。
想想还是算了,短期过来工作,赵明信给安排这样的房子,住几个月也就行了,真要比起居住舒适度,还是国内的大独栋、四合院舒服。
但是一下子有隐蔽的私人空间了,林见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来了。
这次过来,肯定还是做不到一口气把十二首歌都录完,没有那幺整的时间,比如这次过来,也就能待一周,录个两三首歌了不起了,然后就要回首都,因为紫禁城影业要正式成立了,迭加央视春晚要第一次彩排,那当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然后还不能直接回来,要去港港一趟,待好几天。
葛福红那边一口气谈妥了八个代言,过去光是签合同、拍GG,就要好多天,如果再跟那边的朋友盘桓一番,再陪陪女人,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
所以,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来,再待大概十天到半个月,录个两三首到三四首的歌,然后再回首都,参加第二轮春晚彩排。
时间碎到不要不要的。
越红,时间上越是很难真正自主。
但是……七八天也是时间呀!不舍得浪费呀!
稍微一想,他就还是给俞飞泓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一听,很开心,当即表示马上就订票飞过来——对于林见鹿给她打电话,让她过来纽约陪着录音,感觉上她甚至不止是开心的问题,是很骄傲。
当天晚上,首都时间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经上了飞机了。
投奔之心十万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带车子过去机场接她,林见鹿却还是跟赵明信、张爱嘉一起,去了哥伦比亚的录音棚。
又见到了很多老朋友。
当天就为接下来的录音工作开始筹备。
一个电话,之前在《Baby》录音时,为林见鹿提供了伴唱音轨的科里斯·马丁斯很快就赶了过来,大家嘻嘻哈哈着碰拳、握手、拥抱。
这厮黑人,是个小歌手,擅长饶舌、灵魂乐和R&B,之前在哥伦比亚旗下的一家小厂牌发过两张专辑,但销量一般,赚过一点钱,但是早就财政崩盘了,目前以夜场驻唱,和全美到处跑酒吧、跑音乐节过日子,该说不说,唱功倒是不错。
要不然赵明信也不会选中了他。
老美这边的规矩,但凡稍有地位的音乐人,参与进作品的创作中来,除非他自己放弃,要拿一笔快钱,否则就都是要给版税分成的,之前他在《Baby》奉献了一点和声,算是伴唱,就拿了那首歌的0.1%的版税。
对于他这样一个落魄的小歌手来说,本来大多更喜欢直接拿一笔钱,因为版权啊、表演权啊这些,压根儿也不可能给他,但他和他的经纪人很看好《Baby》这首歌,就坚持要拿版税,林见鹿无所谓,反正不是他出钱,赵明信也同意了。
合作过程中,这哥们还不错,事儿少,干活儿卖力气,嗓子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