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在说……」维多利亚没有完全听懂亚瑟的意思,她眉头微蹙,犹豫地开口追问道:「我可以与妈妈保持距离,但我不该让她坐在您的后面?」
「我不是这个意思。」亚瑟温声道:「那是您的家务事,也是您的尊严。作为您的臣子,我不会干涉也不能干涉上帝赋予您的权力,并且我也建议您应当坚持拒绝其他人干涉您,毕竟约翰·康罗伊爵士的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但是……」
亚瑟顿了顿,像是在斟酌词句:「我想您可能还没有听说,中央刑事法院最近刚刚了结的一桩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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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皱着眉头:「什幺案子?」
「根据中央刑事法院裁定,这是一桩入室抢劫案。」亚瑟开口道:「托马斯·雷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他在夜间闯入药铺行窃,被发现后,在慌乱中用铁棍击打店主,导致店主重伤,按照现行法律,刑事法庭判处其绞刑。」
维多利亚眼神微动,看她的表情,明显是第一次听说:「那……法庭这不是已经宣判了吗?」
「是的。」亚瑟点头道:「现在只等最终裁决是否执行。依照旧例,死刑判决必须呈交陛下御前,由您亲自签发,才能施行。但也正因如此,无论您签或不签,都会有一部分人不满意。」
维多利亚原本挺直的身子忽然矮了一截,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复杂:「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也就是说……只要我在那份文件上……签名……就一个签名,便会让一个人……就这样死了?」
亚瑟微微点头:「这正是我们传统法律中为君主保留的最高裁定权之一,从都铎王朝开始,一直延续至今。」
维多利亚慢慢回过神来,盯着亚瑟问道:「您刚才说,如果我签了,就会有人不满意。可如果我不签,也会有人不满意……这是什幺意思?」
亚瑟叹了口气,微微摇头道:「这个名叫托马斯·雷恩的男孩,十四岁,出身极贫,是个孤儿。他确实做了错事,但在案发之后,当地的教区牧师和慈善组织却联名签署了请愿书,为他请求宽宥,他们说那家药铺平时苛待穷人,托马斯是犯罪了不假,但他没动钱财,而是想要偷拿一些药给他相依为命的几个街头乞儿服用。他伤了人,确实重伤,这点不假,但是苏格兰场的调查报告认为托马斯不构成蓄意谋杀的罪名。」
「而另一方面……」亚瑟继续开口道:「药店店主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也落下了终身残疾,他的家人向报纸控诉,认为法律不应该纵容劫匪,正是因为他们的强烈要求,所以中央刑事法院不得不在七月一号做了最终宣判。」
维多利亚越听越感觉迷糊,法律上的事情显然比家务事复杂多了:「为什幺偏偏要赶在七月一号之前做出裁决?这里面是有什幺缘故吗?」
亚瑟微微点头道:「您知道我是因为什幺从苏格兰场巡警的职务上升迁的吗?」
「当然知道。」维多利亚脱口而出道:「那场法庭上的演讲,废除《血腥法案》运动,我从前在报纸上看见过。」
「没错,这就是我人生中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