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亲、家族统一、情感亲厚?有。
亚瑟家世可疑?那也姓黑斯廷斯,算半个亲人。
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是无产女官?正好亚瑟不在乎。
亚瑟·黑斯廷斯爵士风评复杂?那更要赶紧嫁了,这样的人就得有个家世约束住他。
而他本人,还在每周递书、拜访、送花。
要是不能及时止住这段愈演愈烈的谣言,杀一杀这阵听风就是雨的歪风邪气,那到了最后,等到黑斯廷斯侯爵领着一大帮子兄弟来和他谈明媒正娶的时候,他可就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不是不能结婚。
他也不是不喜欢弗洛拉。
或者说,他就从来没有「喜欢」过谁。
归根结底,他这人骨子里就不是个信奉浪漫的人。
他是个政客,或者说,政棍。
他怕结婚。不是怕婚礼那天穿错礼服,不是怕将来吵架时没地儿躲清静,更不是怕妻子查帐本、逼他断了夜莺公馆的狐朋狗友。
他怕的是,一旦成了家,他的筹码就少了一样。
他的人生早就脱离了个人幸福的坐标轴。
他花了二十年,从布拉德福德的济贫院一路爬到伦敦大学、苏格兰场、外交部、出版界,每一步都踩在别人的头上,踩得精准、狠辣、不留情面。他拿了一手好牌,恰恰是因为从没让感情入局过。
对于亚瑟来说,婚姻这个东西,看上去风光,其实是极其危险的。
你娶了谁,就得站在哪一边。
你站在哪一边,就必须失去另一边。
如果事情真的走到了那一步,亚瑟倒也不是不能放弃一边,但是仅仅是为了肯辛顿宫的情报,便要让他站边,这生意无论怎幺算,他都感觉赔本。
更别提,一旦弗洛拉和他结了婚,按照宫廷惯例,那她百分百会从肯辛顿宫离开,转而当起他的「贤内助」了。
如此一来,就连肯辛顿宫的情报价值也没有了。
叮铃铃!叮铃铃!
清晨,兰开斯特门的宅子响起了铜铃摇晃的声音,女仆贝姬一如既往的赶忙打开了房门。
「您好,请问您是……肯辛顿宫来人?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派您来的?找亚瑟·黑斯廷斯爵士?爵士他……呃,他不在,对,刚刚出去没多久,或许是舰队街,或许是伦敦大学,也有可能是去打猎了……行,那您把信留下吧,等他回来了,我会转交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