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编号:axx233-0129
姓名:刘熠
性别:男
年龄:40岁
公民等阶:空白民
职业:九区某化工厂保安(已开除辞退)
犯罪记录:
一、案件概述
日期:新纪元历年233年1月29日
地点:下城九区某街道
犯罪行为:故意伤害、拒捕
案件经过:刘熠在行走途中与一群混混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刘熠使用暴力将一名混混打致重伤,导致其下肢瘫痪。
二、案件详情
伤情鉴定:混混两侧股骨骨折,伴随神经损伤,造成下肢瘫痪。
犯罪工具:无特定武器,使用拳脚进行攻击。
现场证据:现场拍照、目击者证词、伤者陈述。
……..
李晌快速地扫视着邮件附件中的五份犯罪记录,乍看之下,一切似乎都中规中矩,毫无异常之处,就是些寻常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逮捕与服刑过程。
至于这五人的学籍档案、职业履历、健康病历等资料,也均显得平淡无奇,没有任何值得引起疑虑的细节。
李晌反复审视了那份犯罪记录几遍,终于捕捉到了两处细微的异常。
第一点,从这些资料来看,这五人与青狼帮之间似乎没有任何瓜葛,这就是最不合常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