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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见过各种大场面的米哈伊尔早就不是一名普通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了,如今的他面对大多数场面都能保持出冷静和淡定的姿态。

而丹尼斯穿衣服出来的这天离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发行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伦敦的许多读者都已经看完和听完最新的故事,于是就在丹尼斯回味众人的眼神的时候,突然,一群穿着有些破烂的孩子就已经朝他小跑了过来,然后有些崇拜和向往的问道:

「尊敬的先生,请问您就是福尔摩斯先生吗?您能不能再跟我们讲讲您破案的传奇故事?书上连载的内容实在是太短了!」

丹尼斯:「?」

你是说,我就是那位冷静、机智、沉着、观察力惊人、优雅克制且三言两句就能让两个愚蠢的探长目瞪口呆的天才福尔摩斯?

虽然丹尼斯光是幻想一下就感觉有点飘飘然了,也非常想点头将这件事情给认下来,但最终,他还是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模棱两可的说道:

「你们还是等着下一期杂志出来吧」

「啊?」

就在这群年纪已经不算太小的孩子继续表达对福尔摩斯的喜欢的时候,突然,一个孩子开口说道:「我记得报纸上有说福尔摩斯先生会问别人问题,问完之后还会给上一小笔酬劳!」

丹尼斯:「?」

我也可以问,我也可以给.

由于心情着实很不错的缘故,丹尼斯随便问了这些孩子几个问题,接着就真的掏了一点钱出来。

在做完这件事情后,丹尼斯的心境一下子就变了,头不低了人也精神了,很快他就兴冲冲地继续逛了下去。

就这幺走了好一阵子之后,虽然丹尼斯依旧有些意犹未尽,但因为他接下来要去俱乐部,在这种场合下他还是必须得保持体面的,于是没过多久,他便换了一身衣服朝着俱乐部走去。

而他才刚进俱乐部的门便听到了这样一番争论:

「马车车轮的痕迹真的能判断出来这幺多东西吗?还有那只新换上的蹄铁,真是不可思议!」

「步伐这里要更为巧妙!我已经试了,除非有人刻意大跨步的走,步伐在一定程度上真的能反应出一个人的身高。」

「雪茄烟灰这里我觉得不太可信」

「伦敦的警察怎幺会愚蠢到这个地步?竟然就这样错过了凶手!」

「竟然真的凭藉这些细节推理出了凶手吗?那接下来应该如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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