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现在这位大叔再次看见他14岁所写下的话,又会是什么表情。
路易看著上面的文字露出一丝微妙的笑容,隨后便继续翻找了起来。
很快,一封信纸从手稿的夹层中掉落出来。
他捡起低头看去。
上面是几个手写的体字。
“至温妮莎”
路易眉毛一扬。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温妮莎似乎就是约翰內森的妻子。
所以……
这是一封情书?
路易顿时目光严肃起来。
他一边看一边悄悄地观察四周,似乎害怕忽然有人跳出来进行指责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我只是在按照警署的吩咐,对约翰內森进行调查罢了。
路易安慰自己,然后抱著巨大的兴趣吃起几十年前的瓜来。
“亲爱的温妮莎,当我提起笔的时候,我很犹豫。
可心中满溢的爱意却拦截不住,它迫使我不得不写下这封信。
但给你写信,仿佛就在做一场自我剖析。我一边写一边想你,想琐碎的日常,想魔法理念上的对抗,然后就忍不住做一些关於我们未来或大或小的规划,想著下次散步的时候,一定得告诉你。
喜欢是如此具化,在我的生命中,几乎很自然地就和其他情感融为一体,就像是你笑起来甜软的样子能感染到我的身上。
知道吗?我初次在学院见到你的时候,你就像春日里的朵,绽放在熙攘的学院中。
阳光轻柔地洒在你的身上,犹如於天上行走的女神,让我瞬间失神。
你的眼眸明亮而清澈,哪怕是魔力所匯聚的晶体,也远远不如。当我与你的目光交匯那一瞬,仿佛被一道精神魔法所击中,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我开始留意你的一举一动……
所以我在不停的思考,该怎么样不经意间告诉你我的喜欢,那些明亮炙热,像夏天太阳一般喷薄而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