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眨眼间西蒙斯的大剑斩出,李信堪堪接住了这一剑,两人交错而过,迴转身的西蒙斯再度使出雷霆疾走砍向李信,在兰瑟等人眼中西蒙斯就如同一个雷霆怪物一样,这一招他们体验过了,根本反应不过来,也无从预判,雷霆疾走的轨跡跟常规的步伐根本不同。
此时的李信背对西蒙斯,並没有回头的意思,西蒙斯也根本不受迷惑,也不知道李信想做什么,但用这种方式就想迷惑他是不可能的。
赠大剑斩出,而此时的李信的身形陡然一晃,西蒙斯的眼晴像是出现了错觉一样,两个重叠的李信出现,一剑砍了空,等西蒙斯想回身的时候,李信的刀背已经拍在了西蒙斯的后背上。
憋了一肚子劲儿的西蒙斯感觉还有浑身解数没施展就已经结束了?
“少爷有进步啊,不过你浪费太多心思耍帅上了。”李信笑道,怎么奔过来不都是个奔,浪费那么大力气和灵能在赶路上。
走骑士道路的通病,帅比什么都重要,这是男人的仪式感。
西蒙斯张了张嘴,自己苦心孤诣琢磨出来的雷霆疾走变成了耍帅?
“轮到我了,轮到我了。”兰瑟道,眼看著队长又想像以前那样霸占李哥。
意犹未尽的西蒙斯瞪了一眼兰瑟,只能的退到一边,他们早就习惯被虐了,所以没什么太大的心理负担,只不过总感觉可以多尝试尝试。
西蒙斯都不行,兰瑟就更差了,李信还是陪看兰瑟过两招,轮到洛克的时候倒是打的轰轰烈烈,这小子的灵性十足,性格纯粹,悟性也比较好,在天使之心的作用下更是突飞猛进,那假原胚的效果还真不比真原胚差。
洛克很抗揍,他的战斗风格不太喜欢固定的章法,都是从战斗中自己总结出来的习惯,实际上相当实用,配合上火焰异能,跟李信倒是打了个有来有回,最后被李信拍在地上。
洛克倒下之后一个鲤鱼打挺弹了起来,“过癮啊,李哥,我感觉跟你打就能进步。”
“该我了,闪一边去。”轮到巴克利拉,大块头的力量確实打起来风风火火,只不过跟李信打就更没有优势了,只是李信不会用灵敏去压制,而是儘可能配合著对方的攻击来打打反击,做一个合格的陪练。
卡著时间把巴克利拉放倒,队员们一一上阵,越弱的反倒打的时间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