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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朕素以国事为重

钱谦益没有死。贪污剥皮实草是祖训,但并不是成文法,三司会审给他定的是坐赃罪。《大明律》针对贪污受贿的细分有六种,即监守盗、常人盗、受财枉法、窃盗、受财不枉法、坐赃。

坐赃是「六赃」里面最轻的,但选取的又是坐赃罪里面的顶格判罚。《大明律》规定:坐赃致罪是指官吏人等非因事受财的情况,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给予财物者减五等;收受五百贯及以上,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钱谦益收了郑芝龙一百两金子,折合白银一千两、铜钱一千贯。水火棍一百下,林冲都扛不住,跟死刑也没有太大差别了,至于死不死,全看皇帝的心情。

三司这些人也够狡猾的,既要面子,也不想担责拉仇恨。虽然大明没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但在实践之中,「官官相隐」是常态,毕竟大家都是同僚,擡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做绝。

所以大家才那幺憎恨阉党,因为阉党往往不遵守这些潜规则,

朱由检之所以愿意让三司会审,也是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毕竟他要假装「依法治国」,没想到皮球又被踢回来了。

其实,相比于受贿罪,「大不敬」和「欺君之罪」这两个口袋罪,才是钱谦益最大的麻烦,但口袋罪也是一样的道理,杀不杀全看皇帝的心情。

责权对等,朱由检刀已经握到手上了,但下朝之后,他气已经消了,突然不想杀钱谦益了,因为杀了这厮,完全是没有收益的,以正国法?可贪污的那幺多,比他过分的比比皆是,其他人都不抓,单抓钱谦益,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反腐就是反腐,要是被曲解成内斗,那可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大明百病缠身,要说腐败问题,那是不可能没有的,但是反腐这件事,就不应该由朱由检提出来,就像改革也不能他主动去做,如果有个海瑞一样的人物,那就支持他;如果没有,那就算了。

朱由检是个怂货,目前他还不太敢对内动刀:没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就发起对内清洗,他怕会引发不能承受的后果。而且,派谁去反腐呢?反腐的人如果也贪腐,又该怎幺办呢?他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

最终,钱谦益被处以罢官、除功名、抄家、流放东番、杖一百的处罚。这一百棍还要分期,要是一下子打完,他就可以去见自己的老祖宗钱谬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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