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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惊喜地发现,他们今年收获了足足一百二十石的粮食,交完田租和税赋,都还剩下六十五石粮食。

就算按照一两银子两石粮食来算,他们一年也赚了三十多两银子,这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想像的,当码头工时,他每年十两银子都赚不够,而且还比现在累得多!

而且现在才刚刚入秋,他们还可以在入冬之前再种些杂粮,比如那什幺甘薯就很不错,从苗子到根茎都可以食用,人吃也可以,喂牲口也行。

李文装好粮食,和老丈人一起擡上平车,然后拉着平车兴高采烈地去交公粮了。他们离京城近,没有折色,全部交的是本色粮食。

他们家离县衙近,所以直接拉到县衙去交,五十五石,得拉好多趟;其他人离得远的,则交给当地粮站,由粮长组织人手运输到指定位置。

听说粮站的人都是退役的老兵,打过鞑子,凶得很,李文庆幸自己不用跟他们打交道。

到了县衙,李文发现县令大人竟然也在场。面对县令,他还是有些发憷的,也不敢上去攀谈,只希望快点交完粮食、快点回去。可惜,县令竟然将他认了出来!

通常来说,他这样的小人物是没有资格让县令大人记住的,奈何他干的事不小,是徐元淓走马上任之后办的第一起贪污案,也是他新官上任三把火烧的第一把火,所以徐元淓对这小子印象还挺深刻。

他信步走上前去,李文下意识低头,但鸵鸟行为是无效的,他还是被县令逮住问话了。

「你叫李文是吧?」徐元淓自顾自地说道,「啧,给你取名的人真是胡来,『文』这一字太大了,可不是随便取的。你们今年收成怎幺样?」

李文不知道自己名字为什幺「大」,他还以为县令对他的名字不满,可是名字又不能随便改,于是他只能当做听不见,希望县令大人不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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