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亲卫领命而去。
盛州大营,因为这几箱白银,彻底沸腾了。
一万多两白银没入库,就这么大喇喇地摆在校场正中央。
日头一照,白花花的银光刺得人眼睛生疼。
真金白银的诱惑,比什么都管用。只要路过校场的兵,眼珠子都恨不得黏在那几口大箱子上,更有甚者,那是真的边看边咽唾沫。
“娘的,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陈默那个疯狗,真把这一万多两当本钱存大人那儿了?”
“不仅存了,听说还要那是拿这钱买官呢!要在咱们头上当千户!”
消息传得快,不用半天,连火头军都知道了陈默这号人物。
敢喝粪水,斩杀主将的疯子。
陈默那一伙人在营里的日子也立刻变得精彩起来。
原本大家训练累成狗,回营倒头就睡。
现在倒好,只要陈默一露面,四面八方全是眼刀子。
眼神里不仅有羡慕嫉妒,更多的是不服——
用毒杀死主将,这种买卖,谁都能干。
平日里鼻孔朝天的老兵,见了他都要故意撞一下肩膀,啐一口唾沫:
“哟,这不是咱们未来的陈千户吗?怎么着,今儿个没去抱大人的腿?”
陈默也不恼,呲着那一口黄牙嘿嘿傻笑,顺手把对方撞得一个趔趄:
“这不是忙着练块儿吗,省得以后当了官,这身板儿压不住你们这帮兔崽子。”
原本的集训,因为陈默这个活靶子的存在,硬生生被搅成了一锅沸腾的粥。
谁都想把陈默踩下去,谁都觉得自己比这个只会耍阴招的兵痞强。
这场面正是林川想要的效果。
反正话已经放出来了:
想拿银子,想当官,就拿本事说话。
……
二月初八。
汀兰阁,迎来了一位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