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不管上一世这案子是怎幺定性的,最终肯定没有以凶杀案来定性和判决。
所以就算判刑,如果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搞不好还会缓刑。
重了,也就是虐待罪,估计判个四五年差不多了。
而丁婶给自己磕头时说的是「你们警察怎幺不枪毙她」。
当然她一个农村老太太不知道死刑的定义很正常,她能认的当然只有警察。
但这话反映出她的态度,是希望吴月梅可以给她孙子偿命的。
那就得是故意杀人的罪名了,就是主观上产生了杀人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足以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即便如此,吴月梅会不会被判死刑,也是个未知数。
周奕的看法是大概率不会,可能顶多被判个无期。
除非尸检发现,孩子其实是被她掐死的。
不过周奕这幺想,并不是被丁婶的请求给裹挟了。
而是他从一开始就对吴月梅虐待自己亲生儿子这件事,感到奇怪。
这不符合一个母亲的本能,毕竟她是孩子亲妈,不是后妈。
就算对姚家的条件不满,想撒气,她已经对公婆和丈夫非打即骂了,没必要再对孩子这样。
所以这里面肯定还有问题,就怕县局没查清楚就草草结案了。
事实上,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除非是比较明确的凶杀案,否则像这种模棱两可的案子,一般是不会往重里办的。
要幺是嫌疑人情绪崩溃,在审讯过程中主动承认自己有加害意图。
周奕正坐在床沿想着,陆小霜走了进来。
周奕擡头一看,她眼睛红红的,显然刚才也跟着掉眼泪了。
「这一家子真的好惨啊。」
周奕无奈地叹了口气:「哎,这真叫什幺事啊,姚欢欢这孩子太可怜了。」
「周大哥,虽然我知道你们有规定,但我还是想问,你能帮帮他们吗?」陆小霜眼巴巴地问。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这里面真的还有什幺事,那我肯定会管到底!」
听到这句话,陆小霜一下子就安心了,她知道周奕这幺说了,那这件事肯定会水落石出。
这时厨房里姥姥喊道:「小奕啊,他们都回去了啊。」
「来啦。」周奕应了一声,走了出去。
此时大门已经关上了,屋里就剩下了六个人,姥姥姥爷和丁婶、吕铁柱。
丁婶坐在那儿,佝偻着背,像一个枯萎的树墩子。
「丁婶。」周奕喊道。
「哎。」丁婶木然地擡头。
「这件事情你放心,我会尽量去了解情况,然后帮你们的。但是我丑话得说在前面,我不是青天大老爷,也不能替你们把吴月梅给枪毙了,我只能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最后结果怎样,得由法院来依法审理。」
有些话他得先说清楚,虽然丁婶这一家子是很可怜。
但有些人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别的不说,就说不同意孩子尸检这件事,那就是在给案子制造困难。
不尸检,就无法确认死因,无法确认死因,就无法证明姚欢欢的死亡和吴月梅的行为之间有必然联系。
这不光影响案件定性,更会影响案件的判决。
周奕可不想当东郭先生,没文化、农村、上了年纪,这三个要素放一起,简直可以直接跟死脑筋画等号了。
周奕的姥姥在一旁说:「就是,丁婶,我们家周奕是警察。怎幺判你得找人家法官,知道不?」
丁婶机械性地点了点头。
「丁婶,我问你,吴月梅之前被放出来后,你们又去县里报案了?」
丁婶点点头。
「你们以什幺名义报的案?」
丁婶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是我儿子喜子去县里报的案。」
周奕又问:「是不是有人教过你们?」
听到这个问题,丁婶明显有些犹豫,扭头看了看周奕的姥姥。
姥姥是个急性子,催促道:「你看我干啥啊,我脸上又没写字,我外孙问你话呢。」
丁婶这才开口道:「是……是那个记者,他不让我们跟别人说是他教的。」
「这个记者姓什幺?」周奕赶紧追问。
丁婶却是直摇头:「我不知道他叫啥,我只知道他姓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