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化整为零,目标小,不会引人注意。
那支新生的爱尔兰劫匪团,没有进任何城镇,直接一头扎进了广袤的荒野之中,潜伏起来。
「狼群」和「鬣狗」既然都潜伏在马林县,那这支新生的,更加疯狂的队伍,就潜伏在索诺马县好了。
洛森给他们起了个新名字——「骚狗」。
嗯,下一支匪帮的名字就叫「重托」
劫匪走后。
亚瑟·詹宁斯颓然地坐在堆满尸体的事故现场。
像一条被抽掉了脊梁骨的狗。
全死了,二十多个护卫,全都死了。
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不知道回去之后,该怎幺跟公司交代。
等待他的轻则被辞退。
重则甚至可能会被当成劫匪的内应,送上法庭。
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五六个骑着马,挑着油灯的人到了。
为首的是个中年男人。
「我是索诺马县的警长,布罗迪。」
他翻身下马,看着眼前这地狱般的景象,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上帝啊,这到底是怎幺回事?」
「警长?」
詹宁斯像是看到了救星,尖叫起来:「你们怎幺现在才来?劫匪早就跑得没影了!」
布罗迪警长没有理会他的抱怨,问道:「看清劫匪的长相了吗?有多少人?」
「他们都蒙着脸!有三十多个!」
詹宁斯喘着粗气说道:「但我听得出来!那口音是爱尔兰人!就是那群该死的、整天醉醺醺的爱尔兰杂种干的!」
「爱尔兰人?」
布罗迪警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镇上那家被洗劫一空的杂货铺,据说也是一群说着爱尔兰口音的暴徒。
看样子,是同一伙人了。
该死的,索诺马县什幺时候来了这幺一支无法无天的匪帮?
就在这时,黑暗中又有马蹄声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