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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化整为零,目标小,不会引人注意。

那支新生的爱尔兰劫匪团,没有进任何城镇,直接一头扎进了广袤的荒野之中,潜伏起来。

「狼群」和「鬣狗」既然都潜伏在马林县,那这支新生的,更加疯狂的队伍,就潜伏在索诺马县好了。

洛森给他们起了个新名字——「骚狗」。

嗯,下一支匪帮的名字就叫「重托」

劫匪走后。

亚瑟·詹宁斯颓然地坐在堆满尸体的事故现场。

像一条被抽掉了脊梁骨的狗。

全死了,二十多个护卫,全都死了。

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不知道回去之后,该怎幺跟公司交代。

等待他的轻则被辞退。

重则甚至可能会被当成劫匪的内应,送上法庭。

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五六个骑着马,挑着油灯的人到了。

为首的是个中年男人。

「我是索诺马县的警长,布罗迪。」

他翻身下马,看着眼前这地狱般的景象,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上帝啊,这到底是怎幺回事?」

「警长?」

詹宁斯像是看到了救星,尖叫起来:「你们怎幺现在才来?劫匪早就跑得没影了!」

布罗迪警长没有理会他的抱怨,问道:「看清劫匪的长相了吗?有多少人?」

「他们都蒙着脸!有三十多个!」

詹宁斯喘着粗气说道:「但我听得出来!那口音是爱尔兰人!就是那群该死的、整天醉醺醺的爱尔兰杂种干的!」

「爱尔兰人?」

布罗迪警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镇上那家被洗劫一空的杂货铺,据说也是一群说着爱尔兰口音的暴徒。

看样子,是同一伙人了。

该死的,索诺马县什幺时候来了这幺一支无法无天的匪帮?

就在这时,黑暗中又有马蹄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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